【有“证”无恐?】以后存在这些问题 货车通行证可拿不到!

【有“证”无恐?】以后存在这些问题 货车通行证可拿不到!

【有“证”无恐?】以后存在这些问题 货车通行证可拿不到!

为有效消除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即日起,交管部门实施重型、中型货运车辆申领通行证审核制度,存在车辆逾期未检验、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等违法行为或存在3笔以上交通违法尚未处理等情形的,将不予发放通行证。

重型中型货车无证市区全天禁行

按照规定,除持有通行证车辆外,本市全天禁止本市及外埠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在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道路通行。对于起运地或目的地在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的运送生活必需品、涉及重点工程项目施工,以及园林绿化、环卫清扫、道路养护等重型、中型载货汽车,经相关部门认定确需进入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道路通行,且符合尾气排放相关标准的,须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放的通行证,按通行证规定时间、区域行驶,但不准驶入区域内设有载货汽车禁行标志的道路(通行证上特别注明的除外)。

重型、中型货车常年在道路上运营,车体大、载重量大,如果车辆不按规定期限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甚至该报废不报废继续违法上路,驾驶人不按期审验、换证,将直接导致车质车况得不到保证,驾驶人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欠缺,将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以往,交管部门始终注重坚持多措并举严格上述车辆安全管理,此次实施新的通行证申请规定,是为了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力度,在车辆申请通行证前全面审核车辆检验、驾驶人审验、违法处理以及所属企业的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等相关安全资质,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不予发放通行证,以确保隐患车辆不上路面。

未按规定检审、3笔违法未处理等不发放通行证

即日起,即对重型、中型货车申领通行证实施审核:

一是对车辆及驾驶人按期检验、审验状况进行审核。重型、中型货车存在逾期未检验、未报废,驾驶人存在逾期未审验、未换证违法,以及存在3笔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情形的,不予发放通行证。

二是对同一企业所属其他大型、中型客货运车辆及驾驶人检验、审验情况进行审核。企业为所属重型、中型货车申请通行证时,交管部门还将同步对该企业所属的其他客货运车辆及驾驶人进行审核,发现其他车辆存在交通违法3笔以上未处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或者其他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情况的,督促在其补办相应手续消除隐患后,再予以发放通行证。需要强调的是,如车辆所申请通行证有效期超过车辆检验有效期的,也不予发放通行证。

三是对所属企业交通安全管理状况进行审核。所属企业未建立交通安全组织机构、无专职或兼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或交通安全组织机构未正常开展工作,以及危化品运输企业、拥有50辆及以上重型载货汽车(含牵引车)企业未建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及工作制度,或使用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监控管理车辆的,在企业严格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后,方可办理申领通行证手续。

这意味着,运输企业若不能严格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按规定制订各类交通安全制度、确保GPS动态监控有效,并严格管理所属车辆及驾驶人,按期验车、报废以及审验、换证并且及时处理交通违法,将无法为重型、中型货车申领通行证。这将直接影响其营运业务,企业或将面临较大经济损失。

交管部门提示:

重型、中型货车车辆所有人申领通行证前,应持车辆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到其运管资质登记地址的所属交警支队安监科接受审核;未办理运管资质登记的,到车辆注册登记地所属交警支队安监科接受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继续办理通行证申领手续。

(天津政法报交通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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