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组织2018年在校(在园)学生(幼儿)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市南区组织2018年在校(在园)学生(幼儿)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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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各学校幼儿园于近期开始组织2018年在校(在园)学生(幼儿)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根据《关于调整2018年度我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青人社字〔 2017〕36号)要求,2018年度全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以市政府公布的2016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680元为基数计算,2018年度少年儿童每人缴费为260元,财政补助610元。此项工作关系到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市南区教体局各学校、幼儿园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参保工作。

2018年在校(在园)学生(幼儿)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将于2017年10月20日全面完成。

市南区组织2018年在校(在园)学生(幼儿)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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