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开伟:免征小额贷款增值税将产生重要金融功效( 三 )

纵观此次免征小微企业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增值税,有不少令人欣喜的亮点:

一则,提高免征小额贷款利息收入的贷款金额,既扩大了小微企业受惠范围,也扩大了金融机构受惠范围,让更多的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受益,极大地提高了金融机构发放小额贷款支持小微企业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此次《通知》规定小微企业小额贷款金额从10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围绕着贷款金额由小到大,也促使了发放贷款背后的金融机构由农村、城镇中小法人金融机构扩大到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此次《通知》规定的金融机构专门指经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已通过监管部门上一年度“两增两控”( “两增两控”是指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考核的机构以及经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成立的开发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外资银行和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这样不仅壮大了发放小微企业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力量,也提高了金融机构发放小额贷款的积极性,使更多的小微企业能够享受到优惠财税政策的“阳光雨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