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开伟:免征小额贷款增值税将产生重要金融功效( 二 )

《通知》具体内容为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含本数)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免征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增值税既给金融业带来重大利好,也给小微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可谓一举多得;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此举可视为财税部门对中央政府不久之前确定的减轻实体企业负担、实施优惠财税金融政策的具体落实。无论如何,都应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此举表示称赞。

其实,这也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小微企业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进行的又一次较大的制度完善与补充。早在2017年11月两部门即下发了《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或者没有授信额度,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此次将小额贷款从100万元扩大到1000万元,贷款金额扩大,企业受惠范围也进一步扩大,进一步彰显了中央政府意欲减轻小微企业负担、降低小微企业成本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