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政策切莫让“同一辆卡车撞倒两次”(13)

建议取消征收社会抚养费,

并保障非婚孩子的合法权益

梁建章就鼓励生育政策提出了具体措施:在税收、教育、医疗、就业等各个方面切实减轻养育家庭的负担,让普通家庭愿意生、敢于生、乐于生、生得起、养得起、养得好。

具体的做法可以包括:

(1)全面放开生育,取消征收社会抚养费,取消生育审批制度。

(2)对养育家庭给予财力支持,可以按孩子数量抵税,对养育家庭的补贴也可按孩子实行累进制,鼓励家庭生育更多孩子。

对养育孩子的家庭来说,孩子接受免费的公立义务教育,相当于家庭享受了政府的教育补贴,但孩子长大后缴纳的用于支持社会养老的社保等税金,则相当于这个家庭未来对社会养老体系的补偿。综合世界中高收入国家的情况来看,政府的教育投入一般占GDP的5%,而养老支出占15%。因此,相对于个人收入,养育一个孩子意味着从政府获得了5%的教育补贴,但未来则贡献了15%来支持社会养老体系。从公平角度来看,政府对每个小孩应该补贴人均收入的10%(=15%-5%)才足以补偿养育家庭对社会的付出。所以,从公平角度看,应该补偿多孩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