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倒卖900多克"冰毒"大部分是假货,法院是这样判决( 二 )

案发后,彭飞被司法机关查处。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判决书显示,彭飞被一审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刑十一年。

此案在审理阶段,控辩双方围绕定罪量刑进行了辩论。该案焦点在于,交易假毒品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是犯罪既遂还是犯罪未遂?

900多克“冰毒”未检测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1987年出生的彭飞是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人。为了牟利,2017年6月,他从广州购进一些毒品带回万载。

万载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当年6月20日,彭飞在广州购买了12000元冰毒和4600元麻果。交易方式为:对方让彭飞将钱放在广州一处地铁站玻璃棚外侧的墙角下,再另行通知他到放钱地点拿货。3天后,彭飞将毒品带回江西万载县。

“因为我没有钱,自己又吸毒,我觉得贩毒来钱快,就想弄点到万载卖。”彭飞供述,他与广州的供货方打过几次交道,对方没骗过他。因此6月20日的那次交易,他拿着装有毒品的纸箱子直接就走了,直到回了万载县才拆开。

“我拆开后,发现对方多给了好多‘肉’,平时12000元只能买到100多颗,但这次对方给了几百颗‘肉’。”彭飞所说的“肉”指的是冰毒。他称当时怀疑从广州购进的“肉”有假,“我就取了一点出来用火点着,闻了一下味道,发现有一股煤油味。”彭飞说他马上联系卖毒给他的人,对方“说这点钱给了这么多‘肉’,只有这种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