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一卖猪肉的男人,被判6年有期徒刑,罚700多万元!( 六 )
在庭审中,被告人胡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等罪名及犯罪事实基本无异议。
危害性极大,从重处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生产、销售病死、死因不明的死猪时间长达一年多,其作案时间长,致使大量病死、死因不明的死猪流入食品流通领域,
长时间损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其行为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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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被告人胡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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