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一卖猪肉的男人,被判6年有期徒刑,罚700多万元!( 五 )

一年卖了50多万元死猪

     

 经核实统计,被告人胡某

从2016年4月至2017年8月份期间

,通过对死猪屠宰分类、冷藏、包装后,对外销售金额达

人民币586695元

江门一卖猪肉的男人,被判6年有期徒刑,罚700多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

生产、销售死因不明的猪肉给他人加工成腊肠等形式进入食品流通领域,危及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侵犯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除应受到刑事处罚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遂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