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如何惠及中等收入群体( 三 )

“以2011年的3500元负担水平为基准,工资、薪金所得免征额应至少提高到8000元。”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个税法修正案讨论小组建言。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指出,现行个税法实施7年来,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大致7%左右,CPI2%左右,个税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就显得不够。在整个收入格局中,居民收入占比是在逐步下降的,提高居民收入比重来扩大消费,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建议把起征点提高到6000元或者7000元。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财政部原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则表示,起征点调整为5000元再往上一点是可能的,但不宜一下提到1万元。

在这次征集意见中,还有不少网民反映各地物价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差异较大,是否可以考虑按照不同省份的平均工资设置不同的起征点。

贾康认为,对人力资本、劳动力的流动,按区域划分来区别对待调节,等于给劳动力生产要素流动设置了特定的壁垒,不利于市场经济实际绩效水平的提高,还会妨碍人才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