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家庭福利保障的三个关键 | 《个人所得税法》修改( 二 )

 

在此背景下,对《个人所得税法》与时俱进地进行修改和调整已是必然趋势。

事实上,全国人大于2018年6月29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中,就有不少事项与家庭利益息息相关,部分劳动所得综合计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的提高、首设专项附加扣除等制度均有助于为纳税人减负,缓解家庭压力。

 

第一,对部分劳动所得进行综合征税有助于家庭收入的整体评估。

从概念上理解,“所得”应该是一种整体性的收入,它应包含纳税人所有的综合性所得。事实上,只有在综合所得的基础上适用累进税率,方能实现根据纳税人负税能力进行纳税。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我国居民家庭收入来源日趋多元化,但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仍以个人为单位,实行分类所得税制,不仅难以有效衡平家庭负担差异,也无法对个人所具有的来自各方面的收入进行整体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