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约束助力国企降杠杆( 三 )

因业施策、有扶有控,分行业设置约束指标标准

有效的资产负债约束,既需要全面覆盖,也需要分类管理。

“一方面,建立完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必须‘无死角、无盲区’,把所有行业、所有类型国有企业都纳入到资产负债约束管理体制中来。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到不同行业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特征不尽相同、资产负债率差异较大。”李世刚介绍道,目前高负债率的国有企业主要集中在原材料、电力煤炭能源、重化工、钢铁、有色、公路铁路等行业,而制药、皮革制品、食品饮料等轻工业和医药、生物、消费、高科技等行业国有企业的高负债率问题则并不突出。

为此,《指导意见》提出要根据不同行业资产负债特征,分行业设置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基准线、警戒线和重点监管线等各类约束指标标准,以本行业上年度规模以上全部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基准线,基准线加5个百分点为预警线,加10个百分点为重点监管线,从而避免了设置单一标准而出现过松或过严问题。

“对于产能过剩行业,要严格管控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创新创业企业等,则灵活适度掌握,体现了因业施策、有扶有控的基本原则。”李世刚同时表示,由于企业资产负债率存在一定周期波动性,《指导意见》中的资产负债约束标准使用的是可动态调整的年度值而非固定值,为的是不过多干扰企业根据市场变化调整资产负债结构的自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