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约束助力国企降杠杆( 二 )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问题,对企业降杠杆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并取得了显著效果。经过多方努力,一度高企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已经出现下降。

“2018年7月,全国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为64.93%,较去年同期下降约1个百分点。”国家金融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栾稀告诉记者,与此同时,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依然高于同期民营企业。2018年7月,我国工业企业中国有企业的平均资产负债率为59.4%,高出同期私营企业近4个百分点,而在2018年以前,这一差距曾达10个百分点左右。据介绍,当前我国不同部门之间,杠杆率最高的是企业部门,而企业部门的债务2/3以上又聚集在国有企业,降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成为结构性去杠杆的重要攻坚任务。

“长期以来,由于国有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外部约束机制不健全,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较少,举债融资时通常不会过多考虑杠杆率或资产负债率的高低,过度融资、规模冲动问题比较严重,造成债务规模无效扩张和各类债务风险交叉传染。”李世刚表示。

对此,《指导意见》坚持全面覆盖和分类管理相结合、完善内部治理与强化外部约束相结合、提质增效与政策支持相结合这三个原则,从指标约束、自我约束、外部约束三方面打破了国有企业的预算软约束。“短期内,这将有助于降低国有企业杠杆率、防范化解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长远看,它会强化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长效机制。”栾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