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侦察制毒窝点5名制毒者被抓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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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侦察制毒窝点5名制毒者被抓获刑





广州日报河源讯 (全媒体记者曾焕阳 通讯员陈碧霞)昨日,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新闻媒体通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对发生在河源市源城区源南镇的特大制贩毒品案件作出终审裁定,终审裁定书中维持了一审判决,其中制毒主犯陈某勇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执行死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6月,陈某勇与黄某平、洪某社(在逃)共同商量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2015年6月15日至16日,刘某山、“涂老板”先后分两批贩卖了30袋共计750公斤麻黄素给陈某勇,蔡某华负责制造甲基苯丙胺。2015年6月25日前后,陈某勇组织卓某童、蔡某华、李某旺、陈某易制造出大量甲基苯丙胺成品及半成品。在制造毒品过程中,由卓某童负责监工管理和接送制毒人员,蔡某华负责安排制毒工序和制毒工序中最后的结晶环节,李某旺及陈某易负责添加、搅拌制毒原料及提纯,陈某璇负责在制毒工厂外望风,陈某华负责看管制毒工厂大门。





2015年7月1日18时许,陈某勇将15公斤毒品甲基苯丙胺交曾某财转交给黄某其。当日23时,公安民警通过无人机高空侦察勘查出唯一的一条狭窄的通车山路,并对藏匿在火龙山庄的窝点进行围捕,当场将正在生产毒品的蔡某华等5名被告人抓获归案。





经审理,陈某勇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卓某童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王某斌和曾某财分别犯制造毒品罪和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其余6名同案被告人也分别以制造毒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被判处8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