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容留卖家吸毒三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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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容留卖家吸毒三人获刑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吕慧敏、黄楚正)昨日是“6·26国际禁毒日”,佛山中院集中宣判4起涉毒品犯罪案件。该4起案件涉及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九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至九万元不等。





“拉客”拉到贩毒人员





先某自己平时开一辆商务车从事“拉客”的生意。2016年11月24日中午,他接到陈某伟的电话,他声称要到广州“放贷”,于是双方谈好价格。当日18时许,龙江当地一家家具公司又让先某到广州白云机场接上他们的客户唐某。先某看到顺路,于是又在当日21时许,到白云机场接上了唐某。





1个多小时后,车辆行驶至顺德区某路段时,预伏公安民警对先某的车辆进行截停检查发现,陈某伟口袋中的烟盒内装有一包净重20.83克的白色晶体和一包净重2.56克的红色药片。经鉴定,白色晶体和红色药片均检出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成分。





2018年4月,被告人陈某伟因犯运输毒品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一审判决后,陈某伟不服提起上诉。佛山中院经审理后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刑





在另一起案件中,被告人蒋某、韦某因多次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刑。案情显示,2017年10月中旬,被告人王某向被告人蒋某、韦某贩卖价值人民币400元的毒品甲基苯丙胺。同年10月上旬至11月下旬,被告人蒋某在其出租屋内多次容留韦某、王某等人吸食毒品。2017年10月,被告人韦某三次在其出租屋内容留蒋某吸食毒品。





同年11月29日,民警在蒋某的出租屋内将其当场抓获,并起获吸毒工具(经鉴定,其中的液体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后民警分别抓获韦某和王某。





被告人王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蒋某和韦某则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和六个月,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和六千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人蒋某、王某不服提起上诉。佛山中院经审理后驳回其上诉。





数据:





涉毒案件同比减少两成





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6月25日,佛山两级法院共新收涉毒品犯罪案件525件(一审443件,二审8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22.57%;其中结案507件(一审437件,二审70件),毒品犯罪惩治取得一定成效。





佛山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彭杰荣表示,下一步佛山法院将继续坚持从严惩处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刑罚遏制、预防毒品犯罪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