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鱼被判刑罚 贪图美味得不偿失
你要看的是不是《非法捕鱼被判刑罚 贪图美味得不偿失》?如果是,那就说明你找对了,缘分啊,继续往下看吧。。。
正文开始:
非法捕鱼被判刑罚 贪图美味得不偿失
蓝 怡
近日,梧州市万秀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在禁渔期、禁渔区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被告人方某某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刑罚。
今年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期内,梧州内陆水域全境为禁渔范围。3月31日晚,被告人方某某在西江水域使用电鱼机进行捕捞,期间遇到市民劝阻仍不以为然,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电鱼工具和非法捕捞的杂鱼2.55公斤,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不仅在禁渔区、禁渔期内捕捞水产品,还使用了禁用的工具、方法,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方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相关情况,万秀区法院对该案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方某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劝君莫打三春鸟,子在巢中待母归。”在天然水域内非法电鱼捕鱼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河域的生态和水生物的繁衍生长。广大群众应遵守规定、手下留情,给河流留下休养生息的时间和空间,为子孙后代留下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银行”。
- 家中被盗 物业被判不担责
- 国家卫健委:网上诊疗不得非法买卖、泄露患者信息
- 违规停车酿事故 男子被判赔六十万
- 公安机关对网贷平台涉非法集资案集中网上登记
- 广东清远18死KTV纵火案被告人一审被判死刑
- 广外女大学生晚上校内锻炼被割喉 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 湖南吉首一对夫妻遭非法拘禁 相关嫌疑人已被抓
- “小生优服”非法集资案告破 明知是骗局侥幸“投资”落陷阱
- 禁采区内挖河砂 破坏生态被判刑
- 全国第一人!扬言跳轨自杀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