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划拨用地补办出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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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划拨用地补办出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告

2018 年4月18日至30日,我区各镇(街道)行政服务窗口共收到国有划拨用地协议出让业务申请约 2.6 万宗,为做好后续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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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18年5月1日前以新证申请办理国有划拨用地补办出让业务且国土部门已正式受理的,由于申请量过大,目前区、镇两级国土部门正努力克服困难加快审批,请申请人耐心等候通知,该批已正式受理的业务件均按原政策执行。申请人在收到确认出让金金额、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出让金的通知后,应按规定办理。不能按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 60 日的,经国土部门催缴后仍不能付清土地出让金的,国土部门有权解除合同。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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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5月1日前凭旧证(包括未经验证换证、宗地图未经数字化测量的不动产登记证等)申请办理国有划拨用地补办出让预收件手续的,申请人应自收件之日起 6 个月内按划拨用地协议出让业务办文要求补充完善办件资料(详见申请人办理预收件手续时签订的《承诺书》),对于权属人己故的,需尽快完善继承手续,否则国土部门将作退件处理。退件后,申请人重新办理划拨用地协议出让业务的, 将按佛山市新标准执行[详见《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及租金计收标准的通知》(佛府〔2018〕23 号)]。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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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尚未验证换证的,应先办理验证换证业务。在办理验证换证业务前,需由有测量资质的测绘单位对房屋现状和土地使用界线进行测量,并将数字化宗地测量图入库。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局已协调区测绘学会和有关部门组织人力资源尽力满足群众的测量需求和测量图入库等审批需求。经统计,今年 5 月以来,我区各测绘单位共收到申请补办出让宗地测量业务 2000 多宗,目前全区测绘服务能力可以满足市场需求,建议群众抓紧时间办理测量业务,避免后期集中办理导致无法按期完善业务办件资料。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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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测绘市场是全面放开的市场,群众办理宗地房产测量业务可登录顺德区测绘企业信息网(http://chqy.shunde.gov.cn)或在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查询各测绘企业登记的服务窗口地址和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服务电话(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顺德区测绘地理信息中心,22836341、22836331;顺德区测绘学会,22633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