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学生抢劫超市 事出有因法理难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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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三学生因生活费紧张便产生抢劫念头,明知高考临近却持械抢劫超市。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科左中旗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马某。





家住科左中旗努日木镇的马某系高三学生,今年正值高考。5月6日下午,马某放学后独自一人在街上溜达,想起生活费所剩无几便产生抢劫念头。





马某先在五金店购买了一把羊角锤子放到书包内,随后来到一家超市,发现店内除了店主没有他人,便以借用厕所为由,趁店主夏某不备,拿出羊角锤子直接击打夏某头部,并索要现金。击打十多下后,夏某头部流血,承诺给现金,他才停止击打,接着从柜台钱盒内抓起一把现金逃离超市。





案发当日,公安民警在某小区将逃跑的马某抓获。经讯问,马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经认定,抢劫金额为620元。





(徐涛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