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法律资源引向“三农” 为乡村振兴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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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该省司法厅《关于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司法行政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梁犇摄





中新网济南6月6日电 (记者 梁犇)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6月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该省司法厅《关于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司法行政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司法行政服务保障乡村振兴20条具体措施,将更多法律资源、法治力量引向“三农”工作,为真正实现农业发展、农村变样、农民受惠作出贡献。





据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李端卫介绍,司法厅承担着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及法治保障等职能,在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意见》要求山东司法行政系统要加快推进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加强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深化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农村法德教育融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村(社区)因乱致贫等问题。





《意见》明确司法行政服务保障乡村振兴20条具体措施,将更多法律资源、法治力量引向“三农”工作。梁犇 摄





“组建乡村振兴律师服务团,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围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为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提供专业高效的公证服务,”李端卫称,《意见》还要求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中心(站点),对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免于经济困难审查,推动司法鉴定服务向基层延伸,做好“三农”领域鉴定服务,为乡村振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意见》中一些措施直接指向当前广大农民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李端卫举例称,比如,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启动“法治乡镇(街道)”建设,围绕农村土地确权、流转等提供公证服务,为打造知名农产品品牌、推动乡村绿色发展、农村危房改造等提供司法鉴定服务等措施,将法律服务推向乡村基层、引到田间地头。





山东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李邦喜说,“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是司法服务乡村振兴的一个重点。法律顾问在村、社区中承担着法治宣传员、纠纷调解员、法律咨询员、案件代理员等多重身份,是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截至目前,全省67481个村、社区已经配备了法律顾问,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法律顾问达到21173名,今年以来提供各类法律服务51万件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