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分子进入青岛将安放炸弹?山东5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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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官方微博4日发布消息,近日,沂水县公安局依法查处并刑事拘留五名在网上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网民。

5月29日,网民王某法、王某龙、周某征,6月1日,网民欧某涛、宗某江,在微信群发布“恐怖分子已经进入青岛”“将去青岛安放2颗炸弹”等虚假恐怖信息,引发网民高度关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根据刑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该5人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被沂水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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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言去青岛放炸弹 山东兰陵一网民被依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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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近日,兰陵县公安局依法查处并行政拘留一名在网上扬言实施极端行为的网民。

5月22日,网民孙某某(男,23岁,兰陵县人)在快手上看到一段标题为“青岛是最安全的城市”的短视频后,随手转发到QQ群中,并称“去青岛放个炸弹”,引发网民关注。经公安机关查明,孙某某系出于逞能心理故意发布该违法言论,目前孙某因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已被兰陵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蓉平:网络谣言的制造者必须付出法律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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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花渐欲迷人眼”的互联网时代,耸人听闻的谣言夺人眼球,印证了一句西方谚语“真相还在穿鞋,谣言已经跑遍半个世界”。随着自媒体的井喷式发展,信息发布的门槛降低、渠道增多,人手一个手机就相当于拥有了面向世界发声的扬声器。舆论场里众声喧哗。有的自媒体和网民却打起了歪主意,为了赚取流量、赢得关注、甚至恶作剧,不惜编造事实、张冠李戴,炮制出耸人听闻的谣言。

不负责任的一句谣言,给不明真相的群众带来的却是情绪的波动、无尽的困扰,直接影响的还有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度和人与环境之间的安全感,并最终损伤城市的形象。

说到底,网络谣言屡禁不止,在于造谣成本低又难以追溯,造谣者通过删除文章、改换账户等方式就能轻易逃脱。不过,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随着《网络安全法》的出台实施,技术管网治网的不断深入,曾经虚拟隐蔽的互联网监管难题,如今不仅有了法制的保障,而且有破解的利器。在“成都滴滴乘客失联”造谣案中,成都警方及时查明真相,揪出造谣者,并依法进入追责程序。三位造谣者面临的刑事拘留,是他们为造谣传谣应付的代价。

制止网络谣言,需要依法严厉打击。这不仅需要网信、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形成打击合力,及时立案追查,制止源头,还需要在舆论场不缺位、不失声,及时发布权威声明和澄清事实,及时拦截跑在路上的谣言。尤其是在群众关注度高的事件上,网络的热度更需要事件的透明度,只有权威调查和官方声明才能稳定民心。同时,还要依法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和自媒体,面向网民进行文明上网宣传教育,从他律和自律两方面双管齐下约束谣言的产生和传播。

而被网络谣言裹挟的每一个普通人,既可能是谣言的助长者,也可以让谣言在自己这里停止传播。就如一首老歌里所唱,“借我借我一双慧眼吧,让我把这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这双慧眼从日常中主动甄别信息的练习中不难炼就。对有煽动性的“标题党”、有诱导性的“谣言体”,不急于转发,而是上网搜索关键信息,核实本地权威媒体是否有报道,相关部门是否发声,从而彻底斩断谣言的传播链条,不给造谣者可乘之机。(据法制日报、大众网、四川新闻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