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能申请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有什么条件?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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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而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那什么时候能申请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它们有什么区别?怎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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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区别|条件|申请|家庭成员|廉租房---

什么时候能申请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有什么条件?有什么区别?

什么时候能申请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有什么条件?

申请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的申请时间都是政府做以安排,所以想要申请的朋友,可以随时关注当地的电视台发布的新闻和住建局等部门发布的公告。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须采用家庭全名制,包括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体条件为:具有市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是取得市区户籍满5年以上的城镇居民;

2、具有市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申购人在市区工作满一年的省部属、市直、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取得市区暂住证且工作满8年的(以社会养老保险缴交时间为准),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企业外来管理和技术人员。

3、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被拆迁户除外)。家庭收入低于当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收入4倍以下。未享受政策性优惠购房(包括集资建房、安置房、经济适用房、解困房)。

4、廉租房政策性租赁房对象为不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但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具体条件为:具有市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是取得市区户籍满5年以上的城镇居民;

5、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被拆迁户除外)。家庭收入低于当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收入4倍以下。未享受政策性优惠购房(包括集资建房、安置房、经济适用房、解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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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能申请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有什么条件?有什么区别?

廉租房申请条件:

1、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要为各家庭成员出具住房及收入情况证明,并在《核定表》的相应栏目中签署意见、盖章。

2、家庭成员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街道(乡镇)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法,对其住房、收入进行核定,并签署意见、盖章。

3、同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准备好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

4、低保和优抚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或优抚证明;原住房拆迁的家庭须提供拆迁补偿协议;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有什么区别?

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都是政府保障性住房,但区别很大:

1、保障对象不同。经适房是中低收入家庭,廉租房是低保户。

2、保障方式不同。经适房是微利出售,廉租房是廉价出租。

3、保障标准不同。经适房面积一般在60--80平米,最多可在90平米。廉租房面积必须在50平米以内。经适房通常是毛坯房出售,廉租房必须已装修可入住。

还有很多相关政策不同,比如经适房一般五年后可以上市交易,而有的地方廉租房可租可售。目前经适房逐步停建,保障房主要以廉租房和公租房为主。一些政策正在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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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能申请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有什么条件?有什么区别?

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怎么申请?

经济适用房:

1、申请对象以及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其他家庭成员等签名的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表。

2、申请对象的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对象的户口簿等户籍证明。

4、申请对象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应当提交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离婚判决书。

5、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住房和他处住房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凭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等有关凭证;原住房已被征收(拆迁)的,应当提交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凭证。

6、申请对象在提出申请时的规定申请期起始日上1个月前溯1年内的收入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证明,失业证明,无业证明,领取各类补助、补贴的证明,领取赡养费、抚(扶)养费的收入说明,房屋出租协议或者合同,以及《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收入证明材料。

7、申请对象在提出申请时的规定申请期起始日上1个月末的财产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证券对账单,债券凭证,商业保险合同,车辆登记证书,非居住类房屋或者外地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凭证或者《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等有关凭证,以及《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财产证明材料。存在规定申请期起始日上1个月末前溯1年内出售、赠与、支取使用较大价值财产情形的,还需要提供有关说明和有效凭证。

8、申请对象签名的同意接受政府指定机构核查其住房和经济状况并公示核查结果的书面文件。

9、街道(乡镇)或者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审核需要的其他材料。

廉租房: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或《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尚未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区拆迁办开具的房屋拆迁证明。

5、房屋已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6、配租申请人有其他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