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消费领域公益诉讼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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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林中明通讯员陈岚)“区消保委将通过收集相关消费投诉案例、提供专家咨询意见等方式,积极配合区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等相关工作。”日前,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与该区消保委举行《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框架协议》(下称《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暨公益诉讼检察官办公室揭牌仪式。据悉,这是上海市检察机关首次尝试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设立公益诉讼检察官办公室。





根据《框架协议》,虹口区检察院、区消保委将建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协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之间将加强诉前会商,决定采取各项协作举措,保障消费民事公益诉讼顺利进行。





《框架协议》确定,在区消保委设立“公益诉讼检察官办公室”,区检察院将指派检察官为负责人,与区消保委秘书处共同承担日常协作事务。协议还规定了双方的协作范围,包括食品、药品及其他消费领域的相关适用情形。





双方将建立支持起诉和配合起诉工作机制,虹口区检察院通过参与案件线索论证、提供法律咨询、制发《检察建议书》《支持起诉意见书》等方式,支持消保委提起公益诉讼;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由区检察院立案审查的,区消保委将通过参与案件线索论证、收集相关消费投诉案例、提供专家咨询意见、协助调查取证等方式,积极配合区检察院开展诉前审查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