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辅警单独执法贴黄单引发质疑 交警部门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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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单独执法贴黄单引质疑





事发来宾城南新区,交警部门称辅警只是协助采集证据和张贴违停告知单





图为两名辅警在执勤时被车主拍下视频。 视频截图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记者黄必成





5月23日,来宾微信朋友圈流传一段视频:两名身穿印有“来宾交警”字样反光背心的执勤人员,在路面上对违停车辆张贴违停黄色告知单时,遭到车主的质疑,认为他们没有独立执法权,并要求撤单。视频转发后,引发很多网民的关注。当日下午,来宾市交警支队对外通报了相关情况,称两名辅警只是协助民警采集证据和张贴违停告知单,并没有违法,希望车主配合执法。如果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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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路面贴黄单被车主拍视频





这段视频时长42分,视频显示:两名身穿印有“来宾交警”字样反光背心的执勤人员,站在停于马路边的车子旁边,手拿违停黄色告知单,其中一人拿起手机正在拨打。视频里还有疑似女性车主朝执勤人员讲话,质疑辅警没有独立执法权,要求撤下告知单,并称已拍下他们的工作号向上面反映。





23日下午,来宾市交警支队通报称,22日下午,该支队一大队河西片区共8名辅警在吴俊科副大队长、片区负责人陈倡仕警官的带领下,分成两个警组在辖区执勤。





下午4时30分许,4名辅警在陈警官的带领下,分别驾驶警用摩托车到城南新区开展巡逻。当巡逻至榜山路段时,辅警发现许多机动车停放在机动车车道上,并且道路旁明显位置就设置有禁停标志。在通过电话请示获得陈警官的指令后,辅警开始对违停机动车进行现场取证。





在取证的过程中,不断有自称是车主的群众过来质问,车主提出的理由有:一是他们大多系在兴宾区政府及附近企事业单位上班的职工,单位没有充足的停车场所,才将车子停到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上;二是认为虽然设置有禁停标志,但交警处罚前应该提前告知;三是质疑辅警的执法权。其中有一名自称是兴宾区财政局职工的女性车主,当场要求辅警出示警号给她拍照,要求撤单。由于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其中还出现了纠缠、起哄等情况。辅警停止了取证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





吴俊科和陈倡仕随后赶到现场,耐心向群众作了解释,并称辅警的执法过程都是全程录音录像的,有什么疑问可以书面提出。最后,群众离开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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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称辅警贴的不是处罚决定书





根据《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规定,辅警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职责,可以在交警指导下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违法行为;辅警采集的违法证据,将由正式民警进行审核和调查,确认属实后再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同时,辅警不得从事其他执法行为,不得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决定。





在该事件中,辅警人员是在民警带领、指导下分头执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帮助民警采集违法证据并张贴违停黄色告知单。辅警张贴的黄单子,实际上是违法停车告知单,并不是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个单子只是告知驾驶员,车辆违章停车了,需要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辅警的取证材料要经过民警的审核通过并符合条件才可以正式录入系统,作出具体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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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解决城南新区停车难问题





部分网民质疑,城南新区榜山路至今没有移交,交警部门没有执法权限。交警部门认为,城南新区榜山路虽为未移交道路,但实际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故交警部门可以对该路段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据了解,城南新区是来宾开发的新片区,这里聚集了兴宾区的很多机关单位,但地下停车场少,因此停车难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很多职工把车子停到了马路边。来宾市交警支队称,由于市民对城南新区停车难问题反映强烈,2017年在对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重新设置时,交警支队经过调研后,在城南新区思辉路、祥宾路、石缘路、凤栖路、龙潭路等路段,划出了临时停车泊位198个,兴宾大道、榜山路等路段由于道路过窄、路口和公交站台过多等原因无法施划。下一步,支队将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城南新区的学校、小区、各主干道开展停车位规划、道路优化实地调研,从客观上缓解小区居民的停车难题,减少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