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宁:《二十四孝》未必都是\"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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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宁:《二十四孝》未必都是\"孝\"。钱宁|孝子|宰予|孔子|吴虞---


仁自亲情始,亲情始于孝。一个人与他人建立的最初关系,是与父母之间的关系。仁者之"爱人",首先体现在"孝"上,"孝"做不好,"爱人"也会落空。

把"孝"放在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框架中来考察,或有助于理解其实质。

钱宁|孝子|宰予|孔子|吴虞---

钱宁:《二十四孝》未必都是\"孝\"

孔子与弟子宰予曾就"三年丧期"是否过长有过激烈争论。宰予认为守丧三年过长,理由是"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孔子认为三年丧期合理,因为"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论语·阳货21》)这里,孔子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关系回归到本原--孝的实质,是子女对父母养育之恩的回报。宰予的观点是否有道理,暂且不论,但他惹得孔子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宰予一离开,孔子就说:"予之不仁也!"--显然在品德课上给了宰予一个"不及格",同时也把"孝"的问题提升到了"仁"的高度。

的确,孝,是"仁"的一种形态,既然属于"仁"的范畴,其中就有忠恕原则。现实中,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复杂微妙,"尽孝"之事,仅有孝心是不够的,还要讲"忠"和"恕"。

"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论语·里仁18》)意思是说事奉父母,如同进谏似的,要委婉地规劝,父母不愿听从时,仍要恭敬,不去违抗,只操心而不怨恨。又说:"忠焉,能勿诲乎?"(《论语·宪问7》)--这是"忠"。

"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论语·为政5》)"无违"是不违背,并非绝对顺从,其中原则还是有的,原则就是孔子对弟子樊迟的解释:"生,事之以礼。"--这是"恕"。

可见,孝,是父母子女之间的双方之事,有两点是明确的:

一是"孝"有前提。既然孝对父母养育之恩的回报,那么,未尽养育之责的父母,比如遗弃孩子、虐待子女,道义上,自然无法要求子女尽孝。

二是"孝"有限度。孝顺之顺,不是绝对顺从,其中有"事之以礼"的界限。

这里,不得不说一下《二十四孝》。这本后世编撰的"孝道"宣传读本,将"孝"极端化,一些"孝子"作为,实在有些恐怖。像"老莱娱亲"之类,虽做作得滑稽,自我伤害还不算太大;"恣蚊饱血"、"尝粪忧心"之类,已自虐得不近人情了;至于"郭巨埋儿",完全是赤裸裸的"反人类罪"--不是在显示自己是"孝子",而是在证明自己是"恶父"!

这些《二十四孝》里"孝子"故事,特点是把"孝"变成了一种必须以子女的彻底牺牲为代价才能完成的任务。这样一来,"孝"由一种亲情,变成了一种道德绑架,最终成为一种政治压迫。

"五四"新文化运动始于对以"孝"为核心的旧礼教的批判。吴虞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了《家族制度与专制主义之根据》,鲁迅在小说《狂人日记》中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呐喊,不能不说切中要害。(钱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