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警示】盘点2017年十大非法集资案件(二)

2017年8月,广西睡宝床垫非法集资案一审宣判。

性质:民间借贷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方式:向社会公众以借款的方式吸收资金,用于投资地产、商铺、发展生产及支付借贷款利息

【风险警示】盘点2017年十大非法集资案件(二)

案情:睡宝是广西20多年的知名企业。2009年至2014年8月期间,覃仕平作为睡宝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在明知睡宝公司不具有银监局等相关机构批准从事金融业务许可的情况下,仍承诺2%-4%不等的月利,通过不同渠道,以公司或其个人的名义,大量向社会公众以借款的方式吸收资金,并将所吸收的资金用于投资地产、商铺、发展生产及支付借贷款利息等。

2012年7月,睡宝公司成立融资部,委任被告人谭泉旺为融资部总负责人代表睡宝公司对外开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活动,共向270人非法吸收存款35766万元,后睡宝公司对上述大部分人员以还本付息的方式返还共计17277.33997万元,尚有18488.66003万元未归还。

处罚:

2017年8月11日法院作出判决:广西睡宝床垫集团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被告人覃仕平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被告人谭泉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及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