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非就业居民 医保申报缴费工作将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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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毕荣)昨日,记者从苏州市社保中心获悉,苏州市区(含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和相城区)非就业居民(老年居民、失业人员)参加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年度申报缴费工作将于3月25日截止,符合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非就业居民,如果还没有及时申报参保,需尽快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社保工作机构办理申报缴费手续。





据悉,苏州市区非就业居民参加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时间为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逾期未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人员,从2018年4月1日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将冻结其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暂停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特别提醒,如符合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居民,未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申报期内办妥参保缴费手续的,2018年3月26日后,社区将不再补办2018年度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请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一定要在申报期内办妥申报缴费手续,以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正常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