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制假售假直接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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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协副会长朱征夫在访谈中再次针对制假售假发声。





成都商报记者注意到,去年两会前夕,朱征夫曾提交《关于对制假售假行为打击力度的提案》,建议加重对制售假的刑罚处罚,并呼吁,“通过地方财政以及上级拨款成立专项资金账户的形式,加大对制售假执法的经费投入……”





朱征夫对记者表示,针对制假售假行为,执法力度仍需加大。应在立法方面做些努力,推动制假售假直接入刑。





现场,阿里巴巴副总裁孙军工向记者提供的一份材料显示:2017年,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共排查出5436条销售额远超起刑点(5万元)的疑似制售假线索。其中,在执法部门接收的1910条线索中,公安机关已进行刑事打击的740例,比2016年增长58%。目前,63例已有刑事判决结果,缓刑比例为81%。





朱征夫认为,客观上说,制假售假的起刑点并不高。但现实是,即使买了假的东西,或者明知道对方在售假,想拿出其销售额超过5万元的证据仍很难。





如何破解这样的执法难题?朱征夫给出了自己的建议。一方面,执法部门应高度重视网上制售假行为,买卖双方的交易数据等证据更易提取、固定;另一方面,建议制售假直接入刑,“哪怕是没有相应的数额,但已查明的,虽然不到5万元的起刑点,但我认为,只要他有制售假行为,就先按照刑事犯罪来处理。这样在法律上,才能真正形成对制售假行为的威慑。”





成都商报记者王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