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被拐到山村,忍辱20年逃出,又返回去做件事改变村人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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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被拐到山村,忍辱20年逃出,又返回去做件事改变村人命运。改变|杜姗姗---
改变|杜姗姗---
世间事究竟几许玄机,勘不破,参不透。杜姗姗念了一辈子的佛,抬眼总是妄念。王家卫说,这世间所有相遇,都是久别重逢。遇见谁,爱上谁,皆是命数,皆是劫数。
“一切有为法,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倘若可以重来,杜姗姗再也不要回到那个春天,再也不要,遇见那个人。
那个让她此生万劫不复之人。
我是杜姗姗,那年我十八岁。
我记得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惠风和畅,满城的柳絮飘飘洒洒地飞,呛人,我过敏,常常呛得流泪。
可这恼人的东西在他的身上,好似变成了主角出场的点缀,那样轻而柔,那样洋洋洒洒,那个少年从晨光中曳曳而来,眉眼清澈,步步生莲,雪白的衣袂漾着一朵柳絮花。
他冲我微微一笑,声音清且亮,“你好,我是景明。”
春和景明,波澜不惊,上下天光,一碧万顷。
那是我与他在戏剧社的第一次见面,一瞬惊为天人,我庆幸加入戏剧社是我上大学以来做的最正确的一个决定。
他和我同岁,家境似乎不好,常年穿一件白T恤,质地粗糙,但被他洗得几乎发亮。
排练的时候他就穿着这件白衣,朗声念着台词,神情专注又有力。
这一场是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他饰演男主角罗切斯特,我则是女主角简爱。他站直了身,神色倨傲,嘴角微扬,从容优雅得像个绅士,从骨子里透出一股凉薄的傲气,仿佛天生就是个贵族。
他在看见我后,轻蔑而讥诮地问:“那么,简爱小姐,您又是哪来的自信呢?”我抬头,对上他闪烁的眼,微微一笑。
因为同一场戏的缘故,我和景明熟悉了起来。我们一起吃饭,一起排练,一起去图书馆,一起交流,在风荷月影下漫步,在鸟鸣花香里聆听,我们的心越离越近。
他说他是大山里的孩子,条件很苦,他很努力才考上了大学,终于走出了深山。他说,这一定要感谢他的老师,一个在深山里留了二十年的大学生。
未名胡的樱花开了,我邀他同游,他笑着说好呀,让我这个农民也见见世面。
我们坐在湖前的青草地上对词,他给我讲家乡的故事,编了草环给我戴在手上。
他闭目,阳光洒在脸上,滑顺流畅的轮廓勾勒出好看动人的眉眼,风把他的碎发吹得如流光一般潋滟。
他随手捡起一块石子扔进湖里,打起几个漩,转过来笑嘻嘻地对我说,看,惊起一滩鸥鹭。我对上他荡着笑意的眼,有些发怔。
樱花正盛,满目芳华,我站在樱花树下央他给我照相,旁边有个孩子撞上了树,一时间花瓣纷纷扬扬落在我肩上,房上。
他喊,真好看,快笑一笑!我扯开嘴角,正看见樱花印在他眸上,刻在我心上。
他含笑走过来,拍拍我的肩,笑着说,多巧啊,正是好时候。
我抬头看他,他正看着我,眼里映出粉红的倒影。我听见自己说:“罗切斯特先生,您对我到底是什么感觉呢?”
他就那样看着我,好一会儿才开口:“我对您已经和旁人完全不同了,您感受到了吗?我的简。”
我登时就醉在了这三分春色里。
我知道我爱上他了。
春天就这样过去了,冬天很快地来到了。
他只有寒假才回家乡去,我看见他很兴奋地在选购围巾,他一向很节省。
“姗姗,”他捧着我的手,脸上是激动的红晕,“我要回家了,祝你节日快乐。”
我也冲他笑,去回握他的手,“好呀景明,别忘了背词,四凤等着你回来。”我们新排的戏是郭沫若的《雷雨》,我是四凤,他是周萍。
他笑了,眼里有忍不住冒出来的暖意,天上飘起了雪花,亮晶晶的,像是从我们的眼睛里抖落出来的,沁凉凉,染在发上和睫上。
景明的眼颤了颤,他微一伸手,揽住了我。这半个勉强的拥抱,是我们之间至今做过的最亲密的事。我笑起来,闭上眼睛,听见雪花飞舞的声音,隐约听见他一声若有似无的叹息。
景明再回来的时候,手里少了那条围巾。他好像换了双眼睛,不再柔和,冷冰冰的,像一把锋利的刀,他见到我只有一句话:“杜姗姗,我们以后不要见面了。”
我笑着去拍他,嘴里喊着开什么玩笑,可身子止不住的冰凉,眼里已经不可抑制地蕴了一圈泪花,一低头就要砸下来,他的神情很可怕。
但他躲开了我的手,声音也变得冷冰冰的:“话剧我会排完,但是。”
他好像突然变成了雷雨里的周萍,而我则是那个面对命运无所遁形可怜的四凤。
“你不应该对我有什么感情。”
戏里不该,戏外更不该。
一切毫无预兆,他决绝地离开了,舞台相见也毫无笑意,我甚至来不及问这是为什么,他就转身消逝在茫茫黑幕之中。
他就这样突然地从我的生活里全面退出了,几乎不留一丝痕迹。只有当我想起时,内心一缕刺痛还提醒着我,那个面容清秀的少年,他已与你无缘。
后来我听说,他带了女朋友来,是一个四十岁的女人,这个女人,是他家乡的老师。
我没想到我们会碰到,就在学校里,他站在那个大得可以做他妈妈的女人身旁,笑得很温柔,而那个女人,正戴着他挑的那条漂亮的围巾。
距《雷雨》结束已有些时日,他见到我有点尴尬,但没说什么,用力握了握那个女人的手。
那个女人一脸憔悴和苍老,四十岁的脸由于过度操劳显得像五十岁。她穿着厚旧的印花破棉袄,款式还是二十年以前的,浑身都很土气,那条围巾却很时髦,正好端端地围在她颈间,看上去就很暖和。
景明不过刚刚十九岁,年轻,鲜活,正是风华正茂的年纪,却牵着这样一位从头到脚都不相配的人。这两天这段受人非议的感情已经在学校引起了诸多诽谤侮辱,但身在舆论中的他却丝毫不觉得违和。
我挪动嘴唇,想要说些什么,但又无从说起,我年轻,有资本,有容貌,也有前途,我在她面前只会有一身傲气,怎么会觉得不堪?
我心里发虚,面上却要强作盛气凌人:“罗切斯特先生,你真可笑,这样的人能带给你什么?只有无尽的非议和阻碍,她可能甚至连《简爱》都没有度过吧。”
景明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她垂下去的头,有些生气:“杜姗姗,你何必这样揣测别人?她在我眼里是最博学的人,你无需多言。”
我想景明是被迷了心窍。
那天下午,我翻出《雷雨》的录像反复地看,看见周萍面色煞白地对四凤说:“你不应该对我有什么感情,都是错的。”看见四凤绝望地奔向海面,看见周萍辗转于继母与四凤之间,我嚎啕大哭。
人生如戏。
我终究不是简爱,景明也不是罗切斯特,不能像戏里一样不会被别人的闯入而拆散。
我几乎快要承认自己被毫无优势的人打败时,当天夜里,景明找到了我。
他的语气出奇的柔和:“姗姗,你一定不能理解,我为什么要和她在一起。”
我撇过头去不看他,他叹了口气,继续,“她是被拐卖到大山里的。”
我睁大了眼睛。
“她说自己叫赵敏云,被拐卖的时候,她才二十二岁。她是大学生,家里不富裕,就供她一个上了大学。
“那时她快要毕业,正是花一样的年龄,计划着将来怎么赚钱养家,却发生了意外。她到工地上捡废铁,天热,工人给她一杯水,她什么都不懂,居然喝了,之后便不省人事,醒来已经在我们村里了。
“她被绑她的王姨卖给了隔壁的柱子,四年过去了,她没生出孩子,村里人嫌弃她,想要她做个公共媳妇。
“她怕了,忙哀求着做个老师,自己上过大学,读过书,能教村里的娃娃学习,将来走出大山,不用再做这要命的营生,总好过一辈子打光棍。
“她成功了,可大家依旧看她很紧,这些年她逃过无数次,每一次都是一顿暴打,全身上下没一处好皮,打完了还要做粗活。
“她当老师的时候二十六岁,我才五岁,可我清楚地记得那时她虽然过得很不好,但是漂亮是藏不住的。
“她扎一条大辫子,很瘦,眼睛很大,总是含着泪,模样很清丽,是我们村里最好看的人。
“后来她认命了,许是因为跟孩子们相处能够稍好些,她记挂自己的父母,厌恶现在的处境。学生里我和她最亲,也最聪明,她就对我上心些,教了我许多。
“她那时希望我能够学成,走出去,然后把她也救出去,她只能指望我了。我再大一些,好像突然懂得了什么,很喜欢和她在一起。
“她那么脆弱,那么楚楚可怜,又那么渊博,什么都懂,是她带我领略了许多我从前根本不知道的东西,她说有个诗人叫李白,写过好多动人的诗句,她说大山外面的世界很美,比诗里的还美。
“我记得她常扶在昏黄的灯前,托着下巴,大眼睛一闪一闪,像天上的星子嵌了进去。她的脸上是那么向往,那么美好,她眼里的热泪总是下一秒就要淌出来的。
“我看她的时候,她就是那样的美,那种一碰就碎的疼痛的美。她要我答应她,一定救她出去,我答应了。
“后来我终于考出来了,我见识到了她说的世界有多么美,我想带她出来,想满足我儿时她所向往的生活,我觉得我已经爱上她了。不仅是爱,还有依赖,还有责任。”
我怔住了,我不知道该怎样去回复景明,我突然觉得语言实在是很苍白,什么也表达不出。于是我,只好问他:“你为什么想要把这些告诉我?”
他看着我:“是她要我告诉你的,你白天同她讲的话,她怕我为难,又怕你想不明白,所以让我说出来,她说你一定能理解。”
我心里难过,没吭声,半晌,我问他:“外面的世界,你真的觉得很美吗?”
他就这样深深地看着我,我觉得仿佛下一秒就要看进我的灵魂里了,他却戛然而止,开口道:“真的很美,这也是为什么,我现在才带她出来的原因。”
“我醉在这万紫千红的世界,久久流连,不知归返,我甚至快要忘了远处还有一个我爱的人在等我解救。
“我被城市的灯红酒绿迷了眼,我不愿静下心来去为她谋求将来。直到我今年回去,答应带几个同村的兄弟入城,听见弟弟说,村里要把老师废掉,做公共媳妇。
“她年纪也大了,教书力不从心,况且已经有了一个出息的,不愁将来走不出去了。那时我一下就慌了,我找到柱子,说服他把敏云交给我,带到城里来看病,等病好了就能给他生儿子了。
“他这才答应了,同来的还有村里几个小伙子。但我想,我一辈子都不可能让敏云重新回到这个牢笼里去了。后来她凭记忆找到了家,可是她的爸爸为了找她,路上出了车祸去世了,妈妈没多久也病逝了。”
他说完了,眼角有些亮,我思忖半晌,还是问他:“你想好怎么办了吗?怎么安排她?你真的要娶她吗?那些人你怎么打发掉?”
他说:“这正是让我心烦的事,我不可能一辈子不回家,我也没法报警。现在,我连娶她都饱受压力。她的压力太大了,就算我不在意,她也会在意。”
或许,敏云根本不要求他娶自己。
我叹口气,终究成了局外人。他们纠缠得这样紧,没给我留一丝空隙。但我也能感觉到,他们的纠缠太苦了,缠绕的是血泪和疼痛。
那天景明喝了好多的酒,他醉意朦胧地抬头,眼睛已不复清明,可是刻印着一种通红的深刻的执着。
我也难过,脑袋昏沉,我无法逼迫他丢弃这种几乎已成沉重包袱般责任的爱恋,我没有理由没有资格呐喊着要他自由地追逐繁星和爱情,我更不能剖去他那已融入骨血的浸淫在十九年生命里的感情。
此时的我,没有任何立场,没有华丽的借口,去阻止他这一场无解的壮举。我帮不了他,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这个深夜,为他挡一杯酒,替他流一次泪。
恍惚中,我的耳畔又听见他传来的带着温柔的无可奈何的叹息,似乎还有他万分轻柔抚着我的手,轻轻落下一句:“姗姗,真对不起。”似梦似幻。
哭够了,清醒些,我要离开了。我听见他醉着酒在唱歌,声音喃喃着,又很悲恸,不知是献给谁的。
是陈奕迅的《K歌之王》。
冷夜的屋外寒风刺骨,我裹紧了衣服,寂寂无人中,传来他深情的歌声。
“谁人又相信一世一生这肤浅对白?”
我一声不吭地向前走去,但早已泪流满面。
我以为景明就这样在我人生的戏剧里谢幕了,他是惊鸿一瞥,是刹那芳华,但不是全部。可是,命运又哪里说得清楚?
我接到他的电话,他告诉我,敏云当他不在的时候,主动和那几个同乡的小伙子回去了。
她大概是觉得父母已不在,多年的执念一朝击碎,她没有什么留恋的了。景明说,他要立刻回去,劝解敏云。
对他们而言,我是个观戏人,我没有说什么。他们的戏,当然由他们自己来演。我多么可悲啊,只能看着。
可我没想到,自此一别,竟是永别。那天晚上景明朦胧醉意深深看我的那一眼,竟是最后一眼。
我还记得那天的情景,一刻也没有忘。天上飘了雪,很美的雪,白亮,很像我与景明唯一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相拥的那场雪。
天凉,我要去商场买一条围巾,像景明挑的那条一样漂亮。我本以为,那条围巾是他要送给我的。
雪越下越大,到了商场门口,地上已积了薄薄一层白雪了。这时我的电话响了,是景明。
我接了,电话那头传来他好听清亮的声音,像第一次见他时那样动人。
他的语气平静又柔和,他在喊我的名字:“姗姗。”
我心头一跳,隐约觉得不好。
“姗姗,你知道吗?我考虑了很久,才决定给你打这个电话。我想,有些话我一定要告诉你。”
我有些急,“景明,你在哪?”
“我在老家。敏云她回村做了件事···”听了他接下来的话,如一道惊雷劈下我的天灵盖,我一个趔趄,手机几乎拿不稳,惊得说不出话!(原题:《三世约》,作者:清慕之。来自:每天读点故事APP<公号:dudiangushi>,下载看更多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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