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一同饮酒若出事 四种情形需担责

《以案释法:一同饮酒若出事 四种情形需担责》,傻大方资讯编辑整理。我们不生产头条,我们只是社会头条新闻的搬运工!

正文开始:





祝海明





近年来,因为喝酒出事的新闻常见诸报端,亲朋好友反目成仇,令人唏嘘。近日,梧州藤县濛江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联合成功调解一起因喝醉致残产生的赔偿纠纷。关于喝酒的那些法律问题,或许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





去年初,濛江镇某村村民唐家的儿子阿峰(化名)应朋友邀请去吃夜宵,夜宵后朋友将喝醉了的阿峰送回家休息。本以为这次聚会到此结束了,却没想到第二天阿峰还是昏迷不醒,其家人将其送至医院救治,经医院确诊鉴定阿峰为脑颅损伤,一级残疾。直到现在,一年时间过去,阿峰仍躺在病床上昏迷不醒。





唐家认为,造成阿峰如此现状,是由于当晚一起夜宵的几名朋友劝酒导致,需追究责任,要求他们赔偿45万元的医疗费用。





多部门组成的调解组一方面电话联系村(社区)法律顾问,利用法律顾问的专业知识向双方当事人解释相关的法律条款和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运用“背对背”方式分别了解情况,又以“面对面”方式让双方充分交流想法,帮助理清思路。





经过工作人员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共识,签订赔偿协议,几名酒友一次性向唐家赔偿20万元,唐家不再追究几名酒友的责任。





在参加宴请中,如果饮酒出事,有4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种情形是强迫性劝酒。根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如果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性劝酒行为,如野蛮灌酒、言语要挟、刺激对方、不喝就纠缠不休等,只要主观上存在强迫的过错,此时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劝酒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





第二种情形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如果明知对方身患疾病或其它不能饮酒的情形,仍再三劝酒,造成当事人身体或其它权益受到侵害的,劝酒者应按照《侵权责任法》承担侵权过错责任。





第三种情形是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对于那些喝多了已经丧失自我照顾能力的人还要自行回家的情况下,同饮者要在酒后尽到劝阻、照顾、护送和通知义务。如果明知其独自回去会有危险而放任该行为发生,那么在主观上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同饮者应尽到合格的监护照顾义务,最好照顾到其酒醒,使其恢复自我行为能力,或者直接送至其家人、亲属身边,也可以电话通知家人过来接送,要陪同到家人、亲属到来方可离开,醉酒严重者要及时送医院急诊。





第四种情形是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我国《刑法》规定,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对于开车的朋友,在其属于醉酒状态时,如果未加劝阻就有可能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如果已尽到劝阻义务,而醉酒人不听劝阻,同饮人则可以免责。如果明知对方喝了酒,就要阻止对方不开车,找代驾或送其回家直至交付其同住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