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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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山/金陵晚报记者钱建芬





临近年关,农民工都迫切想结清工资回家过年。记者从江苏省政府获悉,为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江苏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日前印发。根据办法,江苏将对各设区市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办法明确,要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属地监管责任,考核工作在省政府领导下,由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负责实施。考核工作从2017年到2020年,每年开展1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等情况。





办法中明确了具体考核步骤。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为C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组织不力、措施不落实、欠薪问题突出的;发生2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或发生1起及以上因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1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的。





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由省联席会议对该设区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被约谈的设区市政府应当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被约谈后2周内提交书面报告,由省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