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六忌

一、忌以药代肥



      植物生长调节剂是生物体内的调节物质,不能代替肥水和其它农业措施。即使是促进型调节剂,也必须有充足的肥水条件才能发挥其作用,因此决不能以药代肥。



二、

忌改变浓度



     农作物对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施用浓度要求比较严格。浓度过大,会造成作物叶片增厚变脆,出现畸形,或叶片干枯脱落,甚至全株死亡;浓度过小,则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因此,不要随意加大或减小浓度。





三、忌不求时效



      施用植物生长调节剂要根据其种类、药效持续时间和栽培要求,决定适宜的施用时间,避免造成浪费。





四、忌有违天时



       在干旱条件下施用,药剂浓度反应降低。在雨水充足时施用,则应适当加大浓度。施药时间应掌握在10-16小时,施药后4小时内遇雨要补施。



五、忌留种喷用



       乙烯利和赤霉素等调节剂用于棉花、小麦等留种作物,可致使不孕穗增多,种子发芽率严重降低。因此,作种用的棉花、小麦等作物严禁施用乙烯利、赤霉素。



六、忌随意混用



      几种植物生长调节剂混用或与农药、化肥混合施用,虽可减少用工,发挥综合效益,但必须在充分了解混用农药之间作用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混用。

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六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