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院招聘“男性优先”引争议,被指“性别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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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
医院
否认存在性别歧视
。并表示,网友对招聘的质疑是因为他们
不了解医院岗位的特殊性。
最近,云南省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的一份“招聘启事”引起了网友热议。
1月24日,网友
@就业性别歧视监察大队
发微博投诉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称其在招聘中规定“男性毕业生可考虑优先录用”,部分岗位“仅限男性或者男多女少”,存在性别歧视,并 @了当地的多个妇女权益保障部门。随后,
@曲靖妇联
回复了该网友: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纠正,已经联系招聘单位处理。一石激起千层浪,“三级医院招聘歧视女性”的帖子也在网上持续发酵,引发网友热议,支持和反对者兼有:
那么,对于这事儿,医院是什么说法呢?
1月26日,
曲靖市一医院
通过官方微博回应,否认存在性别歧视。并表示,网友对招聘的质疑是因为他们不了解医院岗位的特殊性。如上,医院解释是:全国大型三级甲等医院中,妇科男性医师较为常见,特别是在北京、上海更为突出,男性优先是鼓励男性毕业生报考此岗位,在同等条件下择优录用。另外,放射科、磁共振科以及核医学科岗位均属于辐射强、劳动强度大的特殊岗位,考虑女性同志生育、辐射伤害等情况,录用男性毕业生。
该院工作人员也在接受媒体采时称,目前医护人员女性居多,院方是想多吸引男生,把男女的人员结构搭建出来,“目前我们妇产科一个男生都没有,从整个人才队伍建设来说,希望男女都有,同时希望男同志不要对妇科的诊疗岗位有偏见,这是一种鼓励。”
不过,有网友表示依然不能接受,认为医院就是存在性别歧视:不论他们作出多少解释,都改变不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他们确实在招聘启事中表现出了极其强烈的性别偏好。
此事引起诸多媒体报道,《中国青年报》甚至直接以"妇科招聘'男性优先',职场性别歧视到底有多荒谬"作为标题。
那么律师是何看法呢?
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剑锋,在接受《现代快报》采访时即表示,在我国法律中,《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均明确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我国法律对女性职业禁忌范围已有明确规定,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仅限男性'或'男性优先'的岗位,例如'妇科',显然不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此等做法涉嫌违法,应予纠正。"黄律师说。
那么,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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