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评价将成升学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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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记者/吴少敏)22日,省教育厅公示了《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的征求意见稿,明确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结果将作为学生毕业升学重要依据或参考。





5个方面评价学生综合素质





《意见》提出,广东各地市要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或参考,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市将其作为招生录取重要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可作为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的主要依据。





如何记录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意见》提出,要建立完善的学生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不过,省制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供各地级以上市参考使用,而各市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可适当增减二级指标或作进一步细化,形成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





五方面各自计分各学期可累加





《意见》提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采取写实记录、多元定性评价与重要观测点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其中,写实记录就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客观记录、能集中反映自身综合素质发展过程与结果的关键事件,多元定性评价则是在每学期结束、第五或第六学期末时,进行自我陈述、同学评语、教师评语和家长评语,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





需注意的是,在综合素质评价五方面内容中,要分别选取同样数量的能基本适用于全体学生、较好反映学生成长变化和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并具有较强代表性与典型性、可测量可评价的关键事项,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观测点,按学期进行计分,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之一。综合素质评价五方面重要观测点最高得分值均为20分,实行各自计分且各学期得分可以累加,但五方面得分不作汇总。





《意见》还提出,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将覆盖从小学到高中学段。





■小贴士





两种方式可反馈意见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2018年1月22日至2月2日,市民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2765324122@qq.com)或来函(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广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与信息化处)的形式,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