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遗嘱的房产怎么继承?怎么分?可以出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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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遗嘱的房产怎么继承?怎么分?可以出售吗?

无遗嘱房产继承过户方式和所需资料

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 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具体材料情况,您可以咨询相关继承的公证处,以公证处需要的材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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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所需资料: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4.继承权公证文书;

5.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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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注意事项:

1.如果继承房产是房改房、经济适用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2.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4.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如果没有遗嘱,依照法定继承兄弟二人都是具有继承资格的,房子是兄弟二人共有的,办理继承过户是直接把房子变成兄弟二人名下共有的房产,房本上有两个人的名字,是同时过户给二人的。

购房指南建议您:在办理房产继承的之前,把需要的材料提前准备好,这样才能顺利办完房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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