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湘潭业主注意了,这些收入都归我们所有( 六 )

遇紧急情况可直接申请使用物业维修资金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关系到物业的安全、正常使用,但实际使用起来却因程序复杂而困难重重。

为解决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难的问题,条例主要作出了两项制度设计:

一是针对危及人身安全、房屋使用安全和公共安全,需要立即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的紧急情况,规定了应急使用制度。如对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屋面、外墙防水严重损坏,消防、电力、供水等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或者部分设备严重损坏,电梯故障等情况,可以不经过常规的“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表决程序,而是可以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不过组织应急维修前后仍需有相应的审核和公示程序。

二是规定了异议表决方式。异议表决方式就是把表决规则须经三分之二同意置换成反对者不超过三分之一的即视为表决通过,以此提高使用维修资金的决策效率。为便于业主监督,条例还规定异议方式投票表决的全部资料应当保存3年以上,业主可以查询、复制相关原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