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鉴宝,真骗局!收取高额鉴定费制作虚假《信息登记》

假鉴宝,真骗局!16人诈骗团伙获刑
收取高额鉴定费后,制作虚假《信息登记》 给藏品人

假鉴宝,真骗局!收取高额鉴定费制作虚假《信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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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鉴宝,真骗局!收取高额鉴定费制作虚假《信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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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庭审诈骗团伙现场 。
通讯员供图
华声在线11月16日讯 长沙一诈骗团伙假扮成“湖南文化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以有“买家”欲买古董为由,骗取鉴宝费用 。今日,采访人员从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获悉,涉案16人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至3000元不等 。(扫报眉二维码,看法院庭审宣判现场)
借口高价收购古玩骗取鉴宝费用
2019年4月,未经工商登记,北京历博古今登记中心便在长沙雨花区某酒店8楼成立,张某利是公司股东,负责日常管理 。同年5月,湖南徵博文化艺术品有限公司在未办理工商登记的情况下成立,由刘某生等8人任公司股东及总监,张某初担任公司董事长 。
行头备齐后,徵博公司总监会通过微信,购买他人在古玩网站设置专门链接所收集到的客户名单、联系方式和藏品信息,业务员了解到收藏人持有的藏品情况后,谎称有买家欲高价购买,骗得被害人到公司面谈 。
面谈过程中,公司总监、业务员及“买家”轮翻出场,谈妥价格后,“买家”提出需要进行鉴定才能交易 。之后,公司业务员将被害人带至历博中心对藏品进行鉴定 。
当被害人支付了高额鉴定费后,历博中心人员通过拍照、打印等方式制作虚假的《信息登记》交给被害人,鉴定被害人的藏品系高仿或者是限制交易藏品,“买家”再以各种理由取消交易,以此方式达到诈骗被害人鉴定费的目的 。
作案15起诈骗金额达20余万元
在公诉机关指控的15笔犯罪事实中,余某是被骗得最多的,支付鉴宝费用2.46万元 。2019年4月30日,他经人介绍与“买家”进行交易,2次进行古玩鉴定 。
团伙诈骗所得赃款按流程分赃,按每笔人民币1200-1500元的标准支付给历博中心,余款的40%付给接单业务员、10%付给参与配合接待的总监、5%付给“买家”、2%作为公司管理费,剩下的用于支付公司固定工资、保洁费、水电费,有结余的将由公司股东按比例进行分赃 。张某利等人通过这样的骗术,组成了较为固定的诈骗犯罪集团 。作案15起,诈骗金额达20余万元 。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利等1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2020年7月10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并责令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相关经济损失 。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采访人员 杨昱 实习生 熊瑛 通讯员 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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