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院护士误将保胎药发成打胎药,还能犯这样的低级错误?

医院护士误将保胎药发成打胎药,还能犯这样的低级错误?
乔志峰
将保胎药错发成打胎药护士被停职,受害方打算放弃胎儿。
医院|医院护士误将保胎药发成打胎药,还能犯这样的低级错误?
文章插图
近日,安徽合肥。施先生反映妻子在肥东安贞医院保胎,被错发打胎药,其称妻子洗胃不理想,胎儿不想要了。肥东县卫健委回应当事护士被停职,赔偿金达不成一致可走司法程序。(11月25日北晚新视觉网)
又见发错药(输错药)!
近年来,媒体上报道过不少类似案例,都让人匪夷所思。有的,是女士因扁桃体发炎发高烧到医院进行诊治,期间被错输了他人用于治疗尿路感染的注射液,而其本应注射的药液被用于一位男士;有的,是医生在旧处方纸上开药,导致老叟卢先生错服女性调经药,让他感觉“常常浑身没力气,双腿发软”……
此次事件,无疑更为严重,竟然是保胎错发打胎药,整个反过来了。“保”变成了“打”,胎儿会受到什么伤害?孕妇的身体是否也会因此受到影响?
据悉,胎儿已经17周了,受害方打算放弃胎儿,实在太可惜了,这也是一条小生命啊。可这也不难理解,毕竟好端端的胎儿遭遇了打胎药,万一落下毛病怎么办?胎儿到底是否受到了伤害,有多大伤害,应当进行慎重的医学评估,还是尽量挽救吧。
医院为什么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呢?肥东安贞医院妇产科负责人说,由于住院人员较多,住院的床位紧张,没有多余的床位腾出,医护人员就安排了打胎和保胎的患者住进同一个病房。不同类型的患者住进了同一个病房,并非吃错药的借口。正规医院都有“三查七对”制度,以保证病人用药安全、防止各种可能出现的差错。“三查”包括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七对”包括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制度看似天衣无缝,但如果医院管理混乱、医务人员不负责任,再严密的制度也都形同虚设。
施先生说,吃错药后的前几日医院还给做程女士做B超,而现在医护人员每天仅是量量体温和测血压,并催着他们出院,医院始终没有给出解决方案和具体答复。如果情况属实,那么比吃错药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涉事医院的态度。真要这样,谁还敢去该医院看病?并且,医院该负什么责任,恐怕并非医院可以自说自话,而是应该由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说了算。如果他们拒不认错、推卸责任,患者可以向卫生监管部门举报,相关部门应依法依规对此进行查处;也可以提起诉讼维权。
吃错药绝非小事。严格来说,这是一起医院责任事件,至于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还须进一步观察和鉴定。此事不仅折射出当事医务工作者责任心不强的问题,也暴露出医院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院方理应清醒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主动认错和道歉,并给予患者必要的补偿;如果由此造成不良后果,必须承担起相应的后续责任来。
医院|医院护士误将保胎药发成打胎药,还能犯这样的低级错误?】近年来,医患关系紧张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话题。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医疗技术的局限性、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等等,但毋庸讳言,某些医疗机构和医务工作者责任心不强甚至医德缺失也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涉事医院除了对吃错药的问题负责,还应该对管理和责任心进行深刻反思,真正认清自己的职责。同时,卫生监管部门的介入也是必须的,只有将医疗机构纳入严格的监管,方能明确其责任、规范其行为,以维护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