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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起底网红主播逃税套路:如何赚最快的钱,逃最多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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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科技(ID:techsina)作者:杨雪梅编辑:韩大鹏
套路|起底网红主播逃税套路:如何赚最快的钱,逃最多的税?】直播行业的复杂性,让直播带货行业从主播到商家到平台各个环节规范化监管难度加大。
划重点:
1、个人独资企业成避税“天堂”,操作幅度很大。例如按照个独经营所得缴税,可至少减少10个点的个税。还可以通过虚增发票、虚增成本等方式,让所得税进一步降低。
2、逃避税问题在直播行业普遍存在。直播行业资金流向复杂,主播收入来源多元、信息不透明,以及刷单、数据注水等问题,均增加了税收监管的难度。
3、值得思考的是,雪梨、林珊珊、李志强都是宸帆电商的高管,9000万多的巨额罚款、无期限停播后,雪梨还会被市场所接受吗?宸帆电商又如何度过危机?
在流量生意上赚得钵满盆满的网红主播,最终还是翻车了!
昨日,网红主播雪梨(朱宸慧)、林珊珊因偷逃税款被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公告查处,二人将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分别计6555.31万元和2767.25万元。而涉嫌帮二人策划、实施偷逃税的李志强,也被已依法进行立案检查,将依法另行处理。
一天带货动辄数亿、数十亿的头部主播,为什么还要避税?这让不少网友感叹“人心不足蛇吞象”。
实际上,直播行业资金流向十分复杂,涉及品牌方、主播、直播平台、经纪公司等多方合作,以及可能存在的数据注水、商品真实销售价格、尾款支付率、退货率等问题,目前税法对直播、打赏等的直接规范较难,也普遍存在逃避税问题。
然而,雪梨林珊珊被罚事件或许只是撕开了冰山一角,随着电商直播以及其他直播形式的税务合规上升到议事日程,以及大数据技术的应用,未来针对直播领域的税收监管可能会越来越严格。
01“个人独资企业”背后的秘密
根据税务机关查清的事实,朱宸慧通过设立多个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等方式,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8445.61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3036.95万元。林珊珊以同样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1311.94万元。
业内人士透露,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来少交税,是常见的逃避税方法。相比较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缴税,通过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缴税,可以享受多重优惠。这也是为什么很多网红、明星旗下有多家个人独资企业。
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阳告诉新浪科技,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同样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为何将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为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得,能够达到少交税的效果?
这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制度有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分为9种,不同种类的收入按照不同的征收方式、税率来缴纳个人所得税。
首先,按照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按照45%的税率来缴税(只要全年收入超过96万元,即达到45%税率的最高档)。而按照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则最高税率是35%。
“这一点上已经减少了10个点的个税。”王阳表示。
其次,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得的计算方式有重大优势。如果按照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扣除的仅仅是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以及每月几千块钱(总计)的租房/房贷支出、赡养父母支出。但是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得就不一样了,可以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
即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几乎是你挣多少钱就要按多少钱交税。但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税=收入-成本-费用-损失,也就是说,还可以通过虚增发票、虚增成本的方式,让应纳税所得税降低。这一点是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不可能有的。
此外,王阳还表示,如果按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还有其额外的特殊优惠。第一,在很多地方,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核定征收,这种税收征收制度本身是合法的。但在实践中,核定征收被部分地方的税务机关“灵活使用”,变成了吸引外来投资的一大利器。对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不论其实际收入几何,都按照很低的固定税率/税额征税。第二,在很多地方,企业缴纳的税收可以返还地方分成部分。这就是坊间常传的“税收洼地”、“税收返还”。对于企业已经缴纳的税款,将其中部分予以返还,实践中最高的地方可达32%左右。


稿源:(i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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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套路|起底网红主播逃税套路:如何赚最快的钱,逃最多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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