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30+”要提防哪些职场陷阱?用劳动合同法带你看透《三十而已》( 二 )


销售经理的辞退理由合法吗?
“不合法!”王文敬介绍,依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试用期”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无所顾忌的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如剧情中,公司应举证证明公司在王漫妮入职时已明确告知其岗位职责、录用条件及考评标准;并且,该公司还应提交对王漫妮的试用期考评结果及与考评结果相对应的客观依据。
因此,剧中销售经理在未能就上述情况进行举证的情况下,以王漫妮没有通过试用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遭“强迫离职”员工要注意留存证据
在第42集,销售部经理口头提出辞退王漫妮之后,王漫妮继续到公司上班,但销售经理为逼迫王漫妮离职,取消了王漫妮的门禁卡权限,还勒令保安驱离王漫妮。
遭遇这种情况,王漫妮只能自行离职吗?
王文敬说,在实践当中,很多用人单位为逃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不向劳动者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而是采用口头方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采用关闭劳动者门禁卡权限、考勤权限、OA系统权限、踢出公司工作群等方式阻碍劳动者继续提供劳动,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又称劳动者是自行离职。
依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须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提供相关证据,无法举证则会被驳回赔偿请求。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如何维权呢?
王文敬提醒,用人单位不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劳动者可及时留存与解除劳动合同相关的录音录像、微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证据,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法院同样可以认定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劳动者也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也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