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挂牌企业虚增4000万利润,主办券商视而不见?白兔湖接罚单,太平洋证券难逃监管处罚


财联社(北京 , 采访人员 陈靖)讯昔日新三板明星——白兔湖再收监管罚单 。
11月9日 , 安徽证监会公布一则行政处罚 。 公告显示 , 新三板公司白兔湖存在两项违法行为:一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 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二是虚增2015年度利润4000万元 , 导致2015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
财联社|挂牌企业虚增4000万利润,主办券商视而不见?白兔湖接罚单,太平洋证券难逃监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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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兔湖于2014年4月30日在新三板挂牌 , 太平洋证券作为主办券商 , 未发现白兔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相关尽职调查工作与质控内核工作存在不足 , 最终或难逃监管处罚 。
白兔湖存两项违法行为 , 接监管罚单
具体来看 , 白兔湖主要存在如下两方面违法行为:
首先是白兔湖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 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
华祥实业、威牛铸业、鳌头实业为汪舵海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从股权转让、人事等方面来看 , 宜同贸易受到白兔湖及汪舵海的控制 , 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股转系统公告〔2013〕3号)第三十二条、《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三条关于关联方的认定 , 宜同贸易为白兔湖的关联方 , 两者之间的资金往来 , 构成关联交易 。
2014年5月初至2017年底 , 白兔湖与关联方华祥实业、威牛铸业、鳌头实业、宜同贸易之间发生多笔关联资金交易 。 具体情况如下:
2014年5月初至2014年底 , 白兔湖向上述关联方累计支出资金2.72亿元 , 同期累计收到上述关联方资金2.72亿元 , 截至2014年底 , 上述关联方占用的资金期末余额为33.93万元 。
2015年度 , 白兔湖向上述关联方累计支出资金3.40亿元 , 同期累计收到上述关联方资金3.40亿元 , 截至2015年底 , 上述关联方占用的资金期末余额为5.47万元 。
2016年度 , 白兔湖向上述关联方累计支出资金3.99亿元 , 同期累计收到上述关联方资金3.64亿元 , 截至2016年底 , 上述关联方占用的资金期末余额为3539.26万元 。
2017年度 , 白兔湖向上述关联方累计支出资金2.69亿元 , 同期累计收到上述关联方资金2863.81万元 , 截至2017年底 , 上述关联方占用的资金期末余额为2.76亿元 。
对于上述关联资金交易 , 白兔湖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 也未履行及时披露的法定义务 , 亦未在2014年至2017年年报中予以披露 。 除此之外 , 白兔湖未在2014年至2016年年报中披露上述四家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情况 , 未在2017年年报中披露宜同贸易的资金占用情况 。
此外 , 白兔湖虚增2015年度利润4000万元 , 导致2015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