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暴风整治!一天6家私募遭整改,责任追究到人!提前赎回、违规保本付息…警惕八大问题( 三 )


吴声资产管理(广州)有限公司、弘深投资管理(珠海)有限公司则均存在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后 , 未及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的情况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 ,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 ,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 报送以下基本信息:
(一)主要投资方向及根据主要投资方向注明的基金类别;(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 资金募集过程中向投资者提供基金招募说明书的 , 应当报送基金招募说明书 。 以公司、合伙等企业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 , 还应当报送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三)采取委托管理方式的 , 应当报送委托管理协议 。 委托托管机构托管基金财产的 , 还应当报送托管协议;(四)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 第二十五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 , 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所管理私募基金的投资运作情况和杠杆运用情况 , 保证所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 发生重大事项的 , 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 。 ”第四类:信息披露违规和讯资本投资管理(横琴)有限公司所管理的“和讯昆仑安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事项后 , 未及时向该基金剩余份额持有人披露 。 同时 , 该公司所管理的17只私募基金均未向投资者披露季度报告 。
珠海财富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部分私募基金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后未向投资者进行披露 。 同时 , 在部分私募基金的运作过程中 , 未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向投资者披露定期报告 , 且披露的信息内容不完整 。
弘深投资管理(珠海)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向投资者披露私募基金年度报告 , 未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底层资产发生重大变化的事项 , 未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事项 。
合凡(广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合凡资产-蓝光壹号私募投资基金” , 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向投资者披露定期报告 。
法规速递:《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 , 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资产负债、投资收益分配、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况以及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 , 不得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 信息披露规则由基金业协会另行制定 。 ”
第五类:违规为投资者办理赎回珠海财富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财富嘉凯益9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人 , 在基金合同明确约定不允许赎回的情况下 , 仍为部分投资者办理提前赎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