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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众银行|「个人信息可携带权」正式生效,一场影响你我的产业变革拉开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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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导语:2021年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它影响互联网时代的每个人,将它视为互联网行业乃至时代的“分水岭”也不为过。那它与产业变革又有什么关系呢?这篇文章运用大量的例子来详细地为我们解答这个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微众银行|「个人信息可携带权」正式生效,一场影响你我的产业变革拉开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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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后有人要写部中国互联网发展史,2021年11月1日必定是绕不开的节点。
这一天,《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它影响互联网时代的每个人,将它视为互联网行业乃至时代的“分水岭”也不为过。
从2003年官方启动研究工作算起,《个人信息保护法》整整酝酿了18年。2020年10月,《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首次公开亮相,相关规定从条款分散正式走向专门性立法。这部法律中不乏将震动产业界的规定,三审中引入的“个人信息可携带权”就是其中之一。
过程本身就透露了很多信息:一方面,个人信息保护是个大工程,涉及多方利益,需要探索和博弈;另一方面,个人信息保护极重要,个人和产业都将受其影响,它关系到数字经济的发展,乃至一场生产力革命。
也许有人会问,信息泄露有可能会被诈骗分子利用、或者被“大数据杀熟”,但这跟“生产力变革”又有什么关系?
一、撬动变革的“数据石油”关系太大了。
工业时代的战略资源是煤炭和石油,到了互联网时代,数据是新的生产要素,是产业界争相抢夺的资源,这已经是行业共识。
在所有类型的数据中,个人信息(或称“个人数据”)占比近七成,涉及利益最广,处理和监管起来也最复杂,这也是为什么需要《个人信息保护法》这样的专门性立法。
回想一下,近几年APP里的广告推荐是不是越来越准了?以前上网购物要主动搜索,现在是不是只要刷推荐流就行了?还有,有些智能硬件卖得很便宜,毛利很低,厂商不打算赚钱吗?
这都要归功于数据的魔力。大量的商业创新和效率提升都建构于数据之上,比如互联网广告的精准营销、电商和资讯平台的“千人千面”。那家智能硬件厂商真正想要的并不是硬件收入,获取用户数据才是重点。
在商业利益的驱使下,产业界很容易出现两种动作:一是过度收集个人数据,二是主动“造墙”。两种风气叠加的后果便是企业封闭生态,把获取到的用户数据归为己用,进而形成一个个数据孤岛。
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封闭生态成了主流竞争方式。逻辑也很好理解:公司积累的数据越多、质量越高,就能更精准地针对用户特点开展业务,也更容易在竞争中获得优势,马太效应由此而生。
但这是有问题的。在这套竞争逻辑里,海量的个人数据成了企业的“私产”,用户对此几乎没有话语权——明明是“我”的数据,但这些数据放在哪、怎么用、能否转移,“我”完全做不了主。
情况正在发生转变。伴随着监管的推进,互联网行业开始“拆墙”,“我的数据我做主”也进入了探索阶段。
这里不得不提到《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个人信息可携带权”。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个人请求将个人信息转移至其指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者,符合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条件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提供转移的途径。
简单地说,这项权利将强化个人对其个人信息的控制权,个人可以将数据导入第三方,也可以在同类或相似服务的不同服务商之间轻松转换。
微众银行|「个人信息可携带权」正式生效,一场影响你我的产业变革拉开序幕】比方说,小李原先用着A公司的在线音乐APP,现在他想换用B公司的产品,但又不想重新整理一遍歌单。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小李可以完全按照意愿转移他的歌单数据,因为这是其“个人信息可携带权”的体现。
早些年的“携号转网”其实也是尝试“个人信息可携带权”的例子。但直到目前,这项权利离完全落地还有不小距离。
国内的个人信息转移形式一般是让数据在企业之间的直接传输,在这个过程中,个人仅仅是进行笼统的授权,难以把控和监测自身数据的传输和流转,在业务链条中尚处于被动的位置。
各行各业都已经见识过数据的魔力,那么想象一下:假如个人数据可以在保护用户隐私的前提下,在产业链上下游,乃至跨领域、跨行业之间自由流转,将会带来多少商业创新,带来怎样的生产力变革?
这便是“个人信息可携带权”之于产业的深层意义,只是理想很美好,“个人信息可携带权”的落地并不好做。


稿源:(人人都是产品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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