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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难点、实践和天花板难点俯拾皆是。个人数据体量庞大,重要且敏感,如何合法合规地存储、流通、使用这些数据?怎么规避数据运营商谋取私利的可能?又要如何在公众利益、企业发展和激活数字经济活力之间找到平衡?
再往深处看,就算有了安全便捷的存储和流通方案,但要鼓励产业各方参与其中也存在难度。
个人信息可携带权的推进可能会增加企业成本,加上各种出于竞争的考虑,企业主动配合的热情未必会高。
这些问题充满了“既要又要”,没有现成的答案能参考,只能靠探索和博弈。
相比国内,海外对个人数据携带的探索要早一些。美国、欧洲、韩国等国家地区,都已经针对个人信息可携带权出台了相关制度,并形成了由企业主导和由政府主导两种发展路径,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已有模式均有不足之处。
美国企业发起的DTP(Data Transfer Project)项目是典型的由企业主导的个人数据可携带模式。2018年6月,美国颁布《加州消费者隐私法》(California Consumer Privacy Act,简称“CCPA”),在CCPA立法后不到一个月,Google、Facebook、Microsoft、Twitter四家企业联合发起了数据迁移项目(即DTP项目),目的是创造一个服务对服务的开源数据迁移平台。
可以把DTP项目简单看作一个“数据联盟”,只要用户所用的服务来自“联盟”内的公司,那么他在转移照片、音乐、邮件等个人数据时就可以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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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TP模式运作逻辑|引自《DDTP——分布式数据传输协议白皮书》
比方说,小李是Google用户,想把照片转移到微软的OneDrive中,那么他只需要授予微软读写照片的权限、打开Google的文件传输界面、选择目的地并点击”发送”,所选照片就会从Google复制并传输到微软,期间无需使用用户的带宽或硬件。
目前,DTP项目参与者包含了各个美国互联网巨头和数十家图片音乐网站及云存储服务商,基本覆盖了美国用户存储图片、视频和音乐的主要渠道。
用户传输照片的需求解决了,但DTP项目也有局限性。个人数据是存储在企业服务器上的,用户无法选择数据存储位置,数据迁移过程中出了问题也难以追责。还有,DTP项目仅限于图片、视频和音乐等较为标准化的数据传输,这个“联盟”里也缺少中小参与者,缺少互联网行业之外的企业。
韩国的MyData模式则完全是另一种思路。
相比DTP项目,MyData模式由政府主导,中心化特点明显,其目标是建立一个整合了各个公司的个人数据平台,当用户想要访问和携带个人数据时,只要授权接受者从MyData平台获取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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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Data模式运作逻辑|引自《DDTP——分布式数据传输协议白皮书》
今年1月,韩国在金融领域开展MyData服务试点,用户可通过MyData运营商的APP,要求金融机构将信息提供给MyData运营商,便于运营商为用户提供一站式查询、金融产品咨询、资产管理等服务。
按照官方的计划,MyData服务今年8月就会在韩国全面推行,但这个计划推进得并不顺利,不仅全面推行的时间点被延迟,MyData服务所覆盖的个人数据类型也远不如设想中丰富。
缺少激励机制是数据类型不够丰富、跨行业协作困难的重要原因。此外,设置MyData运营商相当于创造了额外的个人数据存储节点,用户层面无法自主选择数据存储位置,企业端也会对MyData运营商“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定位心存疑虑。
总的来看,DTP项目为用户提供了便利,但看上去只是互联网大公司的“朋友圈”,中小企业进不去,用户的控制权也不强;MyData模式虽然更强势,试图覆盖的领域更多,但也遇到了更大的阻力,同时又制造出了新的潜在问题。
两种模式都没能让用户自主选择数据存储位置和追溯数据的传输轨迹及授权信息,生态层面也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且暂不能实现跨行业通用的个人信息携带,离完全意义的“个人信息可携带”尚有距离。
三、新技术、新可能好像处处都是悖论,所以“个人信息可携带”只能是空中楼阁?
倒也不必如此悲观。技术带来的问题,还是要用技术来解决。法国哲学家斯蒂格勒在他的《技术与时间》一书中也强调过技术具有两面性,它既是解决问题的解药,也可能会制造新问题。
要解决互联网时代留下的问题,更前沿的技术具有更多的可能性。相对应的,提供解决方案的角色必须深谙前沿技术潜能、同时还有过丰富实践经验。
稿源:(人人都是产品经理)
【傻大方】网址:http://www.shadafang.com/c/11039421012021.html
标题:微众银行|「个人信息可携带权」正式生效,一场影响你我的产业变革拉开序幕(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