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金融圈|独家解读!新出网络贷款、金控人事政策,招招要害,影响如何?( 四 )


四是数据泄露与侵权风险 。 大型互联网企业从事金融业务意味着消费者各种金融和非金融信息的集中采集和暴露 。 大型互联网企业不仅掌握消费者的社交、购物、网页浏览信息 , 而且还掌握其账户、支付、存取款、金融资产持有和交易信息 , 甚至还可通过面部识别、健康监测等将这些信息与其生物信息紧密关联 。 一旦保管不当或遭受网络攻击造成数据泄露 , 稍加分析便可获得客户精准画像 , 导致大量客户隐私泄露 , 进而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身安全隐患 。 同时 , 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易导致“算法歧视” , 严重损害特殊群体利益 。 相较于传统歧视行为 , 算法歧视更难约束 。
五是系统性风险 。 首先 , 大型互联网企业“大而不能倒” 。 蚂蚁集团个人用户超10亿 , 机构用户超8000万家 , 数字支付交易规模118万亿 , 其上市市值可能创历史记录 。 一旦出现风险暴露 , 将引发严重的风险传染 。 其次 , 大型互联网企业服务群体数量庞大 , 服务对象常常是传统金融机构覆盖不到的长尾人群 。 这类客户通常缺乏较为专业的金融知识与投资决策能力 , 从众心理严重 , 当市场出现大的波动或者市场状况发生逆转时 , 容易出现群体非理性行为 , 长尾风险可能迅速扩散 , 形成系统性金融风险 。 最后 , 大型互联网企业集团内跨行业、跨领域金融产品相互交错 , 关联性强 , 顺周期性更显著 , 其风险隐蔽性与破坏性会更严重 。 不仅如此 , 由于大型互联网企业网络覆盖面宽 , 经营模式、算法趋同 。
21金融圈|独家解读!新出网络贷款、金控人事政策,招招要害,影响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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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控公司董监高任职规定征求意见:董监高拟由央行监督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9月13日印发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金控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 这意味着当前金融办法已生效 。
在金控办法生效的11月2日 , 人民银行印发《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备案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董监高规定) 。
人民银行解读称 , 金控办法已于11月1日施行 , 人民银行开始对金融控股公司开展准入管理和实施监管 , 亟需对其董监高任职条件和备案管理等在制度层面进行明确和规范 , 促进专业管理队伍的形成 , 规范公司运作 , 防范经营风险 。
董监高拟由央行监督管理
根据金控办法 , 金融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 金融控股公司变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应当符合任职条件 , 并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
此次董监高规定明确 ,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对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备案和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