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胡侃|中信证券副总裁给竞争对手培训被开除 百万年终奖落空( 三 )


法院以为 , 中信证券并未向该院提交证据证实管某阳未完成2016年度的工作任务 , 其工作表现不符合预期要求 , 考核的过程客观公正 , 中信证券在解除与管某阳的劳动合同后 , 将管某阳2016年度考核结果评定为“D” , 该结果显然不具有客观公正性 。
法院一审讯定 , 中信证券应参照2015年度年终绩效奖金 , 向管某阳发放2016年度年终奖 。
而深圳中院二审讯定中信证券不用向管某阳发放年终奖 。 法院以为 , 管春阳作为公司高管 , 在2016年度多次使用化名为其他证券机构进行有偿的专业营销培训 , 其刻意隐瞒真实身份 , 不如实向中信证券申报、存案 , 其显然知晓该行为为公司所不答应 。
二审法院表示 , 固然没有相关证据证实管春阳在培训中有使用公司非公然的信息、文件、资料 , 但该行为显著与公司利益相冲突 , 间接造成公司利益损失应是客观事实 , 管春阳相关行为确实有违格尽职守、诚实信用的最基本职业道德 , 固然未达到被辞退的严峻程度 , 但基本符合其在2016年度被考核结果为“尚需改进”的情形;而且 , 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商定中信证券对年度整体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后拥有是否发放绩效奖金的终极决策权 。
再来看忠诚奖 。
管某阳已获中信证券授予2014年度、2015年度忠诚奖 , 奖金分别为75.13万元和75万元 , 但按规定当年度的忠诚奖金应于之后的第四年的春节前发放 。 期间 , 奖金放置于华宝信托治理 , 待发放前提成立后再由华宝信托支付 。
因为中信证券的解除行为 , 管某阳要求当即支付这两笔忠诚奖 。
一审法院以为 , 因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先 , 中信证券理应向管某阳发放忠诚奖 , 但2015年度的忠诚奖应等锁定期满后再另行主张 。
二审法院以为该忠诚奖为双方明确商定 , 双方均应依约履行 , 故对一审该项判决予以维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