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胡侃|中信证券副总裁给竞争对手培训被开除 百万年终奖落空( 二 )


同时 , 管某阳表示自己在外仅是介入业务交流性质的流动 , 不存在以盈利为目的的兼职 。
法院认定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此后 , 中信证券与管某阳就此事陷入了漫长的诉争中 。
中信证券方面 , 内部轨制中对于员工外部兼职确实有过明文规定 。
好比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合规守则》划定 , “员工应当依据公司的轨制划定 , 在工作时间专注于公司的工作任务 , 公司不答应员工担任与公司或客户利益有冲突的外部兼职 。 …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条件下 , 员工可以从事有偿或无偿的教授教养、演讲和写作等流动 , 但不得使用公司内部属于非公开性的信息、文件和资料 。 …所有员工都应在入职时或执业中及时向公司人力资源部呈文其外部兼职情况及变动情况 , 人力资源部以为该兼职与公司或客户利益有冲突的 , 员工应在限定时间内解除该兼任职务”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违纪处理办法》划定“与其他用人单位同时建立劳动关系 , 或者违规赚取兼职报酬、非法收益 , 经公司提出 , 拒不改正的” , 情节严重的 , 可给予开除处分 。
中信证券表示 , 上述划定已由中信证券职代会通过 , 并在中信证券公司内网上公示 。
但一审法院判决以为 , 中信证券解除与管某阳的劳动合同 , 构成违法解除 。
法院以为 , 在本案中 , 中信证券并未向该院提交证据证实管某阳在外从事教授教养、培训流动过程中 , 有利用中信证券内部属于非公开性的信息、文件和资料或其他违背保密义务的行为 , 未提交证据证实管某阳的行为与中信证券利益发生冲突 , 致中信证券的利益受损 , 不能据此认定管某阳的行为 , 违背了员工忠诚义务 。
法院表示 , 管某阳未向中信证券进行报备 , 系对治理划定熟悉不清晰 , 并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违背 , 因此 , 管某阳的行为 , 并未达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违纪处理办法》划定的情节严重情形 , 中信证券解除与管某阳的劳动合同 , 构成违法解除 。 管某阳可另案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
在二审中 , 该项判决同样被予以维持 。
二审:125万年终奖“飞了” , 忠诚奖还在
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薪酬结构普遍比较复杂 , 除了底薪、绩效、年终奖 , 有的还设有忠诚奖 。
在本案中 , 围绕年终奖和忠诚奖 , 双方当事人不合显著 , 而这些奖金是否应该发放也成为了争议焦点 。
先来看年终奖 。
管某阳主张中信证券应以2015年的年终奖金125万元(税前) , 支付自己2016年度年终奖 。 中信证券则表示 , 2016年度管某阳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D” , 不符合年终奖的发放前提 , 中信证券有权不予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