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启蒙人类未来的花园,幼儿园( 四 )


纵观十八世纪后半期到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 , 工业革命与城市化进程带来社会育儿职责的改变 , 体现在学前教育上就是照料、教育劳工子女或者移民后裔的幼儿园在欧美国家纷纷设立 。 幼儿园总的来说都属于私立性质 , 但从十九世纪末起 , 公立幼儿园开始崛起 。
1873年 , 美国圣路易市教育局长威廉·哈里斯在自己生活的城市建立了美国第一所公立幼儿园 。 幼儿园的建立方式嵌入在公立学校里 , 有点像今天的小学附属幼儿园 。 之后哈里斯的公立幼儿园设立方式很快被推广 , 把幼儿园加入学校系统中成为趋势 , 类似公立免费幼儿园的建立如雨后春笋般展开 。 不到10年的时间 , 公立学校幼儿园的学生人数即是私立学校学生数量的两倍 。
日本的学前教育制度形成于明治维新时期 , 深受以福禄培尔为代表的欧美教育思想的影响 。 美国第一所公立幼儿园创办后的第三年 , 日本在东京女子师范学校开办了附属幼儿园 , 这是日本学前教育史上的第一家幼儿园 , 也是日本第一所公立幼儿园 。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 , 政府支持兴办幼儿园 , 普遍重视学前教育的浪潮继续推进 。 一方面 , 人才培养竞赛使得各国都延长了义务教育的年限 , 同时把人才教育的视野向前投放到幼儿阶段;另一方面 , 战后劳动力需求巨大 , 解决职工家庭的幼儿入托入园问题即是对劳动力的释放 , 学前阶段的教育得到普遍重视 。 1965年 , 美国在反贫困运动中实施“优教优先方案” , 以大量经费补助幼儿教育 , 普遍设立公立幼儿园 。 1967年 , 英国在“普劳顿报告”中建议幼儿满3岁以后随时可以接受学前教育 , 尤其对于贫困家庭的幼儿应给予特别照顾 。 1959年 , 联合国大会通过《儿童权利宣言》 , 肯定儿童享有生存、发展、学习和娱乐的权利 。 1989年 , 联合国大会又通过《儿童权利公约》 , 将保护受教育权在内的儿童各种权利变成各国政府的承诺 。
历史沿革
从蒙养院、幼稚园到幼儿园
中国学前教育由家庭负担的局面在清末得以改观 。 和兴办新式学堂、派遣留学生活动一并朝向西方教育模式发展的 , 还有我国的学前教育 。 在一些有识之士看来 , 国家命运的转变系于年轻一代的教育 , 低至幼儿 , 用近代思想家郑观应的话来说是:“初训以幼学” 。
1903年 , 湖广总督张之洞授命湖北巡抚端方在武昌创立了我国第一所幼儿园——湖北幼稚园(即今天的湖北省实验幼儿园) 。 幼儿园选聘了3名日本保姆 , 首次招收80名5岁至6岁的儿童 , 拟定的《湖北幼稚园开办章程》是我国近代有史可查的第一个幼儿园章程 。
1904年1月 , 清政府颁布了《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 , 把学前幼儿教育机构统称为“蒙养院” , 规定了学制以及教育对象 , 即2岁至6岁的儿童 。 “蒙”即“启蒙”;“养”为“抚养” , “蒙养院”就是启蒙幼儿心智 , 加以养育照顾的场所 。 但总的来说蒙养院的社会普及性还很有限 。 蒙养院不单独设置 , 而是附设在敬节堂和育婴堂内 , 即《奏定蒙养院章程》提到的“蒙养家教合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