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古代中国文明分析——朝贡制度的前世今生

朝贡体系,是自公元前3世纪开始,直到19世纪末期,存在于东亚、东北亚、东南亚和中亚地区的,以中国为主要核心的等级制网状政治秩序体系。此后朝贡制度成为古代中国处理与周边国家、地区关系的主要手段,朝贡就是朝拜和进贡的简称,以朝贡的方式换来大国对小国的政治地位的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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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贡体系的雏形是古代中国周朝的畿服制度,即周朝天子是内服和外服的共主,天子在王国的"内服",也就是中心地区进行直接的行政管理,对直属地区之外"外服"(边缘地区)则由周王朝册封这些地方的地方统治者进行统治,内服和外服相互保卫。由此形成"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世界共主的"天下"概念。其实早在中国商朝时期,统治者便已建立了 内外服制度,周朝取代商朝之后,将这一制度细化,还第一次提出了"九州之外,谓之番国"的概念。到了汉朝,得益于汉武帝击败匈奴,开拓西域,以汉朝为中心的朝贡体系正式得以确立。在这时期的朝贡体系中,汉朝和其他诸国以"册封"关系为主,各国需要主动承认中原政权的共主地位,并凭借中央政权的册封取得统治的合法性。如“汉倭奴国王”、“疏勒国王”等,各受封国对中原政权按照不同的要求负有进贡和提供军队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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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晋末年,北方游牧民族大量进入华夏民族的中枢地带,原有的册封体系随之崩溃。直至隋朝重新统一之后,朝贡体系方得到恢复。唐朝时,"羁縻"政策取代了原有的册封制度,在唐朝军事势力范围内设立的羁縻州、县,其长官由部族首领世袭,内部事务自治,负担一部分责任,并进行象征性地进贡,实际上中原政权将其视为领土的一部分;对于内属国如渤海、疏勒、南诏、契丹等,一般封为都督或郡王,有自己的领土,其首领的政治合法性来自于唐王朝的册封,中原政权则将其视为臣下。宋朝之后,进一步加强了对羁縻州、县的控制,加派中原政府任命的监管官员,后来演化成土司制度,纳入了中原政权的领土之中。元朝时,国势空前强盛,皇帝名义上是全蒙古帝国的共主。明朝建立后,朱元璋明确规定朝鲜国、日本国、等15国列为“不征之国”,并且确定了"厚往薄来"的朝贡原则。由此最后确立了朝贡体系成为东方世界的通行国际关系体制。在这个体制中,中国中原政权成为一元的中心,各朝贡国承认这一中心地位,构成中央政权的外藩。此制度一直沿用至清末,“中华核心论”也在这一发展到了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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