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财经网|独家:工人从高空坠落去世永安财险却拒赔 总经理蒋明如何看?


?运营商财经网 实习生李秀梅/文
运营商财经网从一份裁判文书获悉 , 一位工人在施工过程中意外从高空坠落死亡 , 单位为他买了永安财险的意外伤害保险 , 其家属申请理赔却遭拒 , 这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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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插图
工人施工时出事
2018年4月29日 , 鑫荣电力工程公司与永安财险四川分公司签订《保险合同》 , 约定:鑫荣电力工程公司就承包的施工工程向永安财险投保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 , 保险金额分别为40万元和4万元 , 2018年8月27日 , 鑫荣电力工程公司雇佣的施工人员陈先生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意外从高空坠落死亡 。 根据《保险合同》 , 永安财险应向陈先生的继承人支付40万元的保险理赔金 , 但永安财险未履行该合同义务 。 其家属为拿到保险金诉至法院 。
【运营商财经网|独家:工人从高空坠落去世永安财险却拒赔 总经理蒋明如何看?】 永安财险说无法确认事故发生地点
永安财险四川分公司辩称 , 事发后陈先生亲属向我公司报案 , 但未提交公安机关以及建筑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 我公司无法确认事故发生的准确地点是否属于保险指定的赔偿范围 , 也无法确认事故是否属于工程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 。 因此 , 依据《保险合同》约定 , 我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法院认为 , 在本案中 , 陈先生亲属未能提供公安或建筑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 但陈先生亲属提交的《法医学尸体检验记录》、《疾病诊断证明书》、《意外事故证明》、《赔补偿协议书》能够形成证据锁链 , 证明陈先生于2018年8月27日在工程工地上处理铁塔缺陷时坠落死亡 , 故陈先生的死亡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 , 永安财险应向陈先生亲属支付保险金40万元 。
最终 , 法院判决 , 永安财险向陈先生亲属给付保险金40万元 。
最后还是赔了40万 , 不知永安财险总经理蒋明是否认可分公司的拒赔理由 , 觉得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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