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关于IPO重点法律问题最全整理(11)



诉讼或仲裁
关注发行人诉讼或仲裁以及潜在的诉讼或仲裁 。
根据中国证监会《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 , 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对股权结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 包括案件受理情况和基本案情 , 诉讼或仲裁请求 , 判决、裁决结果及执行情况 , 诉讼或仲裁事项对发行人的影响等 。 如诉讼或仲裁事项可能对发行人产生重大影响 , 应当充分披露发行人涉及诉讼或仲裁的有关风险 。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应当全面核查报告期内发生或虽在报告期外发生但仍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的相关情况 , 包括案件受理情况和基本案情 , 诉讼或仲裁请求 , 判决、裁决结果及执行情况 , 诉讼或仲裁事项对发行人的影响等 。 提交首发申请至上市期间 ,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应当持续关注发行人诉讼或仲裁的进展情况、发行人是否新发生诉讼或仲裁事项 。 发行人诉讼或仲裁的重大进展情况以及新发生的对股权结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 应当及时补充披露 。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比照上述标准执行 。
涉及主要产品、核心商标、专利、技术等方面的诉讼或仲裁可能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 或者诉讼或仲裁有可能导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变更 , 或者其他可能导致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的情形 ,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应在提出明确依据的基础上 , 充分论证该等诉讼、仲裁事项是否构成首发的法律障碍并审慎发表意见 。

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中国证监会《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 , “重大违法行为”是指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 受到刑事处罚或情节严重行政处罚的行为 。 认定重大违法行为应考虑以下因素:1)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刑事犯罪 , 原则上应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 。 2)被处以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 , 如有以下情形之一且中介机构出具明确核查结论的 , 可以不认定为重大违法:违法行为显著轻微、罚款数额较小;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有权机关证明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 。 但违法行为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等并被处以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 , 不适用上述情形 。
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 , 若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不具有重要影响(占比不超过5%) , 其违法行为可不视为发行人本身存在相关情形 , 但其违法行为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