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落地在即!个人声誉挂钩薪酬,还将遭监管处罚!券商声誉风险管理又征求意见,多家正自查( 三 )


虽然该规定目前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 但细数2020年分类评价的自评规则 , 发现声誉风险已纳入“全面风险管理”项下 。
在今年的券商分类评价工作底稿中 , 声誉风险管理已被写入扣分项自评表格当中 。 在“全面风险管理”项下 , 声誉风险管理被描述为:声誉风险管理制度机制健全并有效执行 , 能够有效管理并及时监测公司重要舆情以及工作人员以公司名义公开发布信息、接受采访行为及内容 , 客观研判、妥善回应舆论反映情况或质疑 。 不过 , 包含该项在内的11项暂无需标注存在问题 , 仅需要填写“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指标自评”表格即可 。
历时16个月 , 落地在即
2019年年中 , 中证协首次向券商下发了《证券公司声誉风险管理能力专项评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 拟将各证券公司的声誉风险管理能力纳入分类评价中 , 最高可加3分或扣0.5分 。
当时 , 中证协拟设置两大指标来考核券商声誉风险管理能力 , 主要包括评价期内发生负面舆情的处置情况 , 以及积极参与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的情况 , 并量化了很多加分和减分指标 。 征求意见稿一出 , 就引发行业极大反弹 , 核心争议要点在于对监管导向把握的不同理解 。
随后 , 监管在行业内部小范围征求过几轮意见和研讨 , 广为人知的是今年6月份的那份征求意见稿 , 要求各券商首席风险官牵头负责风险管理工作 , 并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 协会将通过检查等方式对券商实施情况进行自律管理 。
6月份的征求意见稿从制度体系层面明确和细化了各项要求 , 但也有券商提出了一些实操层面的难题 , 比如首席风险官和新闻发言人职责分工的不明晰等 。
近日 , 监管在进一步修订该规定之后 , 大范围向券商重新征求意见 。 “9月10号前反馈即可 , 应该不会再大改了 。 ”
责编:徐一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来源:券商中国)
中年|落地在即!个人声誉挂钩薪酬,还将遭监管处罚!券商声誉风险管理又征求意见,多家正自查
本文插图
【来源:大河财立方】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 , 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 , 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 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